⑥ 信息匮乏·资料不提交,政府评价未能助力患者选择权
公布2020·2023年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评价结果
地方不孕不育夫妇并不知情 实际形同虚设
每3年发布一次 仅评价周期就长达2年
被指难称为最新信息
“通过确认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是否符合指定标准并对各类治疗进行评价,引导医疗机构自主提升质量,为国民提供安全的治疗环境并保障其选择权。”
政府在2020年和2023年两次对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进行了整体评价并公布了结果。随着结婚时间推迟、分娩年龄老龄化,不孕不育患者快速增加,政府开始提供实施治疗的医疗机构信息并着手进行管理。作为不孕不育治疗专科医疗机构,重点考察其是否充分配备专业人力和设施·设备,以及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试管婴儿)治疗是否规范实施。该评价每3年进行一次,计划于明年开展第三次。评价内容可在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审评院)官方网站等处查询。
政府实施评价的宗旨之一是保障不孕不育夫妇的医疗机构选择权,但记者实地采访的地方不孕不育夫妇表示“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评价制度”。也有人回答称,“只是在医院看到挂着‘1等级’横幅,但对评价标准心存疑问”。即便医院集中在首都圈,只要有信息显示居住地附近存在适合接受治疗的不孕不育医院,不孕不育夫妇很可能会考虑就近医院,而不是“进京看病”。问题在于,在不孕不育夫妇选择医院的过程中,政府的评价制度事实上并未得到利用。
缺少患者想看的信息 评价结果被“冷落”
接受不孕不育治疗的夫妇在慎重选择医院时,很少仔细查阅政府评价,其原因在于他们根本不知道有无此类评价存在,而且认为公开信息帮助不大。由于每3年才评价一次,且仅评价进行期就长达2年,被指出难以视为最新信息。对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2021年的治疗内容,从2022年起用1年时间进行评价,直到去年7月才向公众公开。也就是说,患者不得不用两年前的结果来决定当前的治疗医院。
被排除在评价对象之外的医院,其排除理由也很难一目了然。评价排除事由包括▲未提交资料 ▲未达到一定治疗数量(人工授精每年10例以上、体外受精每年30例以上)等,但对外仅标注为“评价排除”,并未具体注明原因。对此,审评院方面回复《亚洲经济》称:“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评价委员会决定公开方式等,今后在第三次评价结果中,将考虑对各机构的排除事由予以公开。”
最重要的是,仅凭公开资料,很难确认不孕不育夫妇最关心的怀孕成功率等信息。韩国女性政策研究院在2021年针对600余名接受不孕不育治疗的女性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选择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时最优先考虑的因素毫无疑问是“怀孕成功率”(41.7%)。但除非各家医院自行公开,否则作为医疗需求方的不孕不育夫妇难以从政府评价中确认这一点。从评价指标的细化标准来看,人工授精反映平均妊娠率,试管婴儿治疗则反映标准化妊娠率(总体妊娠率),但并不对外公开。
政府已基于前两次评价,着手对计划于明年实施的第三次评价新增部分评价指标进行补充。审评院相关人士表示:“将强化适当治疗例数和多胎妊娠率作为评价标准,并决定引入对胚胎培养室感染管理及胚胎生成人员专业性的评价。”
评价“1等级”医院 逾半集中在首都圈
在医院信息公开问题上,政府持谨慎态度。原因在于,一旦公开怀孕成功率等部分信息,可能反而加剧首都圈集中现象,并引发医院间竞争加剧的担忧。发布《为改善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评价体系的研究》报告的韩国保健社会研究院研究委员Lee Suhyeong表示:“若机构别结果被公开,因资料滥用、解读局限等,出现医疗机构集中等副作用的可能性很高”,“将公开给普通人的统计指标按地区或按医疗机构公开,目前判断仍为时尚早。”
仅从政府已公布的评价结果来看,也足以确认不孕不育医院向首都圈集中的现象。政府通过第二次评价公布称,以评价期间2021年为基准,作为评价对象机构数量的45%(97家)位于首尔·京畿·仁川等首都圈,18万9373例总治疗中有68.5%在首都圈实施。按城市划分,仅首尔一地就实施了全部治疗例数的40.4%(7万6585例),京畿·仁川则占28.1%(5万3236例)。
《亚洲经济》对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第二次评价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后发现,在233家评价对象医疗机构中,首尔、京畿、仁川获得最高等级——1等级的机构高度集中。人工授精1等级占52%(60家),体外受精(试管婴儿)1等级占54%(56家)。人工授精共分2个等级,试管婴儿共分4个等级,分别有115家、104家机构获得1等级。当然,由于首都圈内医疗机构本身数量众多,在政府评价中未提交资料或实施治疗数量不足一定水平、即所谓“评价排除对象”的机构也不少:人工授精40家、试管婴儿49家。
不孕不育治疗经验丰富的医院同样集中在首都圈。所有不孕不育医院的年均治疗例数为:人工授精165.12例,试管婴儿治疗1063.46例。人工授精方面,年实施100例以上的67家医院中有38家位于首尔·京畿·仁川;试管婴儿治疗方面,53家中有30家在首尔·京畿·仁川。虽然较多的治疗次数并不必然直接转化为怀孕成功,但基于专家“经验不可忽视”的观点来看,不孕不育夫妇“北上首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
44%的不孕不育医院“未提交资料”……“有必要强制化”
评价对象机构因未提交资料而被排除在评价之外的情况较多,这一点也成为不孕不育夫妇在选择医院过程中难以参考政府评价的原因之一。政府依据《母子保健法》中关于指定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等的法律,每3年对不孕不育医院的标准和业绩进行评价,并可根据评价结果取消其指定资格。同时,还收集、分析、管理相关统计资料并公开评价结果。截至目前,政府尚未作出取消任何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指定资格的决定。
在2022年实施的第二次评价中,在283家评价对象中,仅未提交▲机构调查表 ▲不孕不育治疗记录纸等资料的机构就高达68家。考虑到每年人工授精治疗例数不足10例、体外受精治疗不足30例、因治疗例数不足而被排除评价的56家医院,相当于政府指定为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的全部评价对象中,有44%被排除在评价之外。2019年进行的首次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评价中,在377家整体评价对象中也有70家未提交资料。当时政府为进行评价而要求提交资料后,主动申请取消指定的医院多达90家。
结果是,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的应答率虽从第一次的40.3%上升到第二次的56.2%,但获得评价等级的医疗机构本身仍只有50%多一点,比例依旧偏低。 保健福祉部相关人士表示:“在推进评价的过程中,对于未提交资料的机构,我们正在督促其提交资料并要求其采取补充措施。在这一过程中,也会出现医疗机构交回指定资格等各种情况。”
舆论指出,既然政府通过指定和评价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来管理质量并提供信息,就有必要将资料提交义务化。Lee研究委员强调:“为了指定和管理不孕不育治疗医疗机构,提交资料是必不可少的。有必要对未提交机构采取单独措施”,并指出应通过修改法律来实现义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