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向一名前因对举报宗教界内部人士性骚扰的宗团职员给予人事不利处分的前大韩佛教真觉宗统理院长求处有期徒刑1年。
17日,在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1-1部(金泰均、尹雄基、元正淑合议)的审理下进行的二审公判期日中,检方请求法院判处院长姓郑的被告(59岁)有期徒刑1年,并判处罚金1000万韩元给大韩佛教真觉宗。
检方表示:“考虑到《公益举报者保护法》的立法目的等因素,一审所宣告的刑罚过于轻微。”
此前,一审法院在去年11月判处郑某罚金1000万韩元,并判处大韩佛教真觉宗维持财团法人的理事罚金500万韩元。
郑某被控于2018年对一名内部举报自己遭到真觉宗最高领导人之子性骚扰的受害者,采取调往地方的职务调动等措施,在人事上给予不利处分。
在受害者向国民权益委员会申请对公益举报者的保护措施后,郑某又被揭发追加作出了待岗处分。
国民权益委员会于2023年6月就该事件向检方提出控告,检方则在今年4月将郑某移送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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