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运动本部:“按税前营业利润12%分配属违法”
“一旦重启罢工将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三星电子股东团体“韩国股东运动本部”于21日将三星电子劳资双方的绩效奖金暂定合意案定性为“违法”,并宣布启动司法程序。

民Kyungkwon 股东运动本部代表近日18日在首尔汝矣岛韩国证券存管结算公司前举行记者会,发表致三星电子股东公开信。联合通讯社供图

民Kyungkwon 股东运动本部代表近日18日在首尔汝矣岛韩国证券存管结算公司前举行记者会,发表致三星电子股东公开信。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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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股东运动本部当天通过新闻稿表示:“将税前营业利润12%进行联动、预先积算和分配的劳资合意,属于违反公司法强行规定的‘伪装违法分红’”,并称“劳资一旦签订集体协议,我们将立即提起效力停止假处分及确认无效之诉”。


股东运动本部前一日还引用总统李在明在国务会议上的发言,同时向资方和工会施压。李在明总统当时表示:“在缴税之前,就把营业利润的一定比例在制度上进行分配,这是连投资者都不能做的事情,享有利润分配的是股东”,对工会的要求予以严厉批评。股东运动本部以李总统发言和现行法律为基础,提出了规范股份公司营业利润分配秩序的“三段原则”,即▲税收优先 ▲资本充实 ▲归属于股东。



他们称:“暂定合意案采取了‘税后以自家股票支付’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有所进展,但本质上仍是事先按税前营业利润的一定比例(12%)进行积算与分配的结构”,“这正面违反了税收优先、资本充实原则”。

“无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无效”……三星电子股东团体预告就“暂定合意案”提起诉讼 View original image

就因暂定合意案在工会成员赞成与否投票中遭否决而产生的罢工可能性,股东运动本部补充表示,一旦进入罢工,将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股东运动本部称:“否决后重新展开的任何争议行为,若以分配经营利润而非工资等劳动条件为目的,都是‘违法罢工’,属于对劳动三权的滥用”,“一旦罢工成为现实,我们将针对工会执行部全体高层以及积极参与罢工的个别工会成员,就生产受阻导致的销售额减少、股价下跌部分及股息资金减少部分合并计算损失,提起权利侵害损害赔偿诉讼”。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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