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虐待性骚扰亲生女儿的河东郡公务员获缓刑
一名长期虐待、猥亵自己三名女儿的公务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昌原地方法院晋州支院刑事第一庭(审判长法官 Park Seongman)于7日以违反《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罪名,判处被诉的河东郡四十多岁男性公务员A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时,法院还命令其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并在3年内限制其到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及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
A某自与妻子离婚后的2016年至2021年间,对三名十多岁的亲姐妹共17次实施了包括扔掷物品在内的暴力和辱骂等行为,对她们造成身心虐待。其还被指控于2020年7月对与其同住一间房的其中一名子女实施强制猥亵。
合议庭指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对仍为儿童的女儿们实施了身体和情绪上的虐待,犯罪性质恶劣”,“综合其承认并反省自身过错,以及在强制猥亵部分犯罪程度并不算严重等因素,决定本案量刑。”
此前在去年12月,A某的生母也因虐待孙女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