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员会委员长 Lee Eokwon 记者座谈会

由于美国Anthropic公司推出高性能安全人工智能(AI)模型“Mithos”,引发外界对AI驱动的网络攻击担忧不断加剧,金融委员会委员长 Lee Eokwon表示,将为促进金融圈安全AI的应用,果断放宽网络隔离监管。


Lee委员长在21日于政府首尔办公大楼举行的记者座谈会上表示:“随着Mithos等高性能AI的推出,构建安全体系刻不容缓,因此计划在出于安全目的使用AI时紧急放宽网络隔离监管。”他还表示:“若具备安全能力的金融公司希望运用AI,将在经过专家审查后,从6月起实施有期限地放宽网络隔离监管的方案”,并说明称:“还将推进对具备高度安全能力的金融公司进行甄选,进一步追加放宽网络隔离监管的方案。”


[一问一答]Lee Eokwon:“金融机构‘安全AI’网络隔离将放宽”……处于监管射程内的非居住一套房全租贷款5.9万件 View original image

他还暗示,可能对非居住一套房持有者的投机性全租贷款实施监管。Lee委员长表示,银行所持有的首都圈调控地区内非居住一套房持有者全租贷款规模约为9.2万亿韩元(5.9万件),其中实际需求者计划予以监管适用例外。他表示:“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并筛选出投机目的”,并解释称,正在同时讨论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两种方式。


对于将香港H指数股票挂钩证券(ELS)制裁方案退回金融监督院一事,他表示:“并非以追加减额为前提”,而是“考虑到这是《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实施后首个大规模制裁案例,有必要对事实关系和法律适用进行更加精细和严谨的审查”。此前,金融监督院在今年2月向不当销售香港H指数ELS的银行处以规模达1.4万亿韩元的罚款,而金融委员会罕见地要求金监院重新审议。


以下为与Lee委员长的一问一答。


——非居住一套房持有者贷款监管方案的检讨现状如何?

▲正在检讨对非居住一套房持有者的投机性贷款实施监管方案。核心在于如何区分投机目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两种方式都在检讨中,并听取多方意见,力求在市场中能够切实发挥效果。


——将香港H指数ELS制裁方案退回金融监督院,是否以追加减额为目的?

▲这是《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实施后首个大规模制裁案例,且涉及多家金融公司。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事实关系和法律适用进行更加精细、严谨的审查。此举旨在提高(对金融公司而言的)可接受性,以及制裁的正当性和完备性。金融监督院也持相同立场。待金融监督院迅速处理后移交金融委员会,我们将立即进行审查并作出处分。


——随着Hana金融控股收购Dunamu持股,引发放松“金加分离”(金融与虚拟资产业务分离)监管的可能性?

▲2017年以后,虚拟资产市场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我们计划结合全球市场变化与制度化趋势、稳定币相关讨论,以及金融公司参与虚拟资产业务的问题,与投资者保护一并进行综合审视。


——推动将金融控股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三连任限制法制化的进展如何?

▲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性,我们是认同的。关键在于如何设计制度,使CEO选任程序的公正性、董事会的独立性以及“小圈子”问题等,能够在实际现场真正发挥作用。


——与生产性金融相关的风险权重(RW)监管是否还会进一步放宽?有舆论认为,这将加剧贷款向大企业集中的倾向。

▲我们已经实施了两次风险权重放宽。对政策基金方面采取了放宽措施,也吸纳了外汇风险和结构性外汇头寸等因素。今后将持续听取业界意见。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已由15%上调至20%,我们将结合市场状况和政策方向积极进行完善。

生产性金融不仅是政府政策层面的要求,也是金融机构从培育未来产业角度必须前行的方向。在家庭贷款缩减之后,金融机构也需要思考新的成长领域,并提升前瞻判断能力。在大企业、中小及中坚企业中,能否发掘出优质企业,正是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前瞻判断能力的高下也将在此体现。


——替代性信用评价模型是否会适用于银行业?

▲既有的信用评价主要以金融交易履历或逾期记录为中心。今后有必要运用AI和替代性信息,更加精细地评估未来偿还能力。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专项信用评价,计划在下半年于7家银行开展试点运营。


——有担忧认为,普惠金融可能与银行盈利性发生冲突。

▲盈利性与公共性并非必然对立。提前进行债务重组或积极处置不良资产,从长期来看,对(金融公司和社会)也具有较好的效果。


——关于扩大对5至7年长期逾期债权的支持构想如何?

▲这是在设计“再出发基金”时就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目前对象是逾期7年以上的长期逾期债权,而我们也在思考如何处理逾期5年、6年的债权。对于逾期5至7年的债务,通过特别债务重组,将减免比例从原先的70%提高到了80%。虽然无法对逾期债权进行核销,但正与再出发基金的债务重组同步推进。


——关于单一标的杠杆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扩大的计划如何?国内股市波动性正在加大。

▲在海外已经允许此类产品,而仅在国内受到限制,我们此次调整监管,旨在缩小这一差异。与其说考虑是否进一步扩大,不如说将更加密切地观察其在市场实际引入后的效果和风险。资本市场应从长周期而非短期视角来看待,它是以企业盈利为基础,叠加市场体质和宏观经济变量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后的综合结果。


——科斯达克市场的改革方案如何?

▲目前科斯达克市场上汇集了多种类型企业,缺乏一定的差异化。我们认为,有必要像纳斯达克那样在市场内部构建升降结构,以提升市场信任度。包括设置高端市场与标准市场的区分等方案,我们也将一并进行研究。



——关于虚拟资产第二阶段立法《数字资产基本法》的讨论进展如何?

▲由于在创新与稳定之间存在分歧,我们将继续听取有关政府部门和国会等方面的意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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