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TF和社会各界意见为基础制定
法务部于25日发布了《董事行为规范指引》。
该指引是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有必要就首次《商法》修订中将董事忠实义务对象扩大至股东,制定具体行为指引”的要求而制订的。
指引以由专家组成的协商机构(特别工作组)的讨论结果及社会各界意见为基础编写而成。虽然不是法律规范,但提出了董事履行对股东忠实义务的具体方案。据此,如果董事依照指引履职,预计既能作出健全的经营判断,又能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忠实义务履行方案包括:由无利益关系的社外董事等组成“特别委员会”,就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由法律、财务、税务、环境等领域的外部专家事前审查交易正当性;向股东充分提供关于利益冲突事项中董事决策背景和标准等相关信息等内容。
法务部部长 Jung Seongho 表示,希望各方参考本次指引,通过加强董事的股东保护努力和提升对交易公正性的信任,实现企业的持续增长。
法务部今后将持续就利益冲突可能性较高的交易类型提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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