공탁金1300万韩元都拒收了…700万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合理吗
跟踪骚扰与非法入侵住宅案件
一名男子对分手前女友进行约40次联系等跟踪行为,并擅自闯入其住所翻找抽屉,法院判决其向前恋人赔偿700万韩元。法院认可了受害人因加害人的跟踪及非法入侵住所行为等所遭受的精神痛苦,认定加害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但与此同时,针对跟踪等重大犯罪受害所认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低于相关刑事审判中交付的公款(1300万韩元),关于“抚慰金金额应与现实相匹配”的必要性再次被提出。
案件概要
A某于2022年3月左右向交往约两年半的B某提出分手。自约一个月后起,B某在7个月内共46次给A某打电话或发送KakaoTalk消息,实施了跟踪行为。2022年9月,B某使用A某家玄关门钥匙打开房门,擅自闯入其住所;同年11月又以同样方式进入,检查梳妆台抽屉和垃圾桶。2022年12月,又闯入住所窃取了A某所有的衣物等(市价约5万韩元)。
2024年8月,B某因违反《跟踪犯罪处罚法》、非法入侵住宅、搜查住宅及盗窃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等。法院指出:“结合犯罪的经过、手法、次数及期间等因素来看,其犯罪情节相当恶劣。”但同时将B某认罪且系初犯作为有利于量刑的情节予以斟酌。法院也将B某为A某交付1300万韩元公款的事实视为有利情节,但表示,由于A某坚决拒收该公款并要求从重处罚,因此不会将公款事实作为等同于和解的量刑因素加以考虑。
与此分开的民事程序中,A某于2025年1月对B某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大邱地方法院义城支院于10月1日作出判决称:“B某应向A某支付700万韩元”(案号:2025가단91)。法院认为:“B某的行为构成对A某的不法行为,B某对A某所受精神损害负有赔偿责任。”同时,综合考虑案件经过、不法行为内容等因素,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确定为700万韩元。
“应使抚慰金金额更贴近现实”
围绕本次判决,法律界再度出现应使抚慰金金额更加符合现实的呼声。一名办理过大量民事案件的法律人表示:“考虑到在死亡案件中抚慰金也仅在1亿韩元左右,本案认可700万韩元的抚慰金,可能算是一个相对适当的水平”,但同时指出:“抚慰金这一制度,理应在受害人领取该笔钱后,其痛苦能够有所减轻,但抚慰金金额是否真正与现实相符,仍然令人质疑。”他补充称:“有必要就总体上提高抚慰金额、使其更贴近现实展开讨论。”
另一名中坚法律人也表示:“受害人拒绝领取刑事案件中的1300万韩元公款,请求从重处罚,并试图通过民事程序弥补精神损害,但如果获认定的抚慰金金额低于该数额(700万韩元),从受害人立场来看是否是令人满意的结果,值得讨论。”
法院方面已着手开展有关抚慰金现实化的研究。2023年9月成立的法院损害赔偿诉讼研究会,正参考海外案例,就抚慰金的计算等问题进行研究,以期按照时代及社会变化,实现对损害的实质性填补。
Park Suyeon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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