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44家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优先开展检查
8家自21日起实施现场检查
其余金融机构于9月进行书面检查
金融监督院将从8月起,对金融控股公司、银行、金融投资公司及保险公司的职责结构图运行情况开展检查。
金融监督院11日表示,将自21日起检查今年开始正式实施的以职责结构图为基础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检查对象为已引入职责结构图的44家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不包括今年由银行检查局列为定期检查对象的18家机构。本次涉及6家金融控股公司、15家银行和23家外资银行。
金融监督院将综合考虑业态(控股公司/银行)、规模(全国性银行/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分行)、是否参与试点运行等因素,自21日起对8家金融公司依次开展现场检查。对其余公司,将以现场检查结果为基础制定检查清单等,并于9月开展书面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代表理事(首席执行官)对内部控制等的统筹管理义务及向董事会报告义务的履行情況。同时,还将一并检查通过内部控制委员会等董事会机构开展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的适当性。
主要金融投资业者和保险公司将在下半年接受现场检查。考虑到大型金融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仍处于制度实施初期,将重点检查其在事前咨询时对主要建议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内部规章、系统等内部控制基础设施的建设现状。
目前,各业态仍停留在构建以职责结构图为基础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初始阶段,预计新制度要实现具有实效性的运行还需要相当长时间。
金融监督院表示,将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向金融公司提出改进和补充建议,并持续监测其落实进展;同时,通过按领域举办内部控制研讨会、行业说明会等形式,分享主要共性问题和优秀案例,持续与业界沟通,推动职责结构图在一线得到全面落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