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信用评价公司于29日分析称,《商法》修订案在长期来看,将通过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性和责任性,对企业信用风险产生积极影响。
以保护少数股东和强化董事会职能为目标的修订《商法》已于2025年7月15日经国务会议决议,并于同月22日公布。将董事忠实义务的对象从原先的“公司”扩大为“公司及股东”的条款,自公布之日起立即施行。需要准备下位法令的事项,如在上市公司选任及解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时,对超过3%的表决权进行整顿,以及提高独立董事的任命比例等,将于2026年7月22日施行;强制召开电子股东大会的规定预计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NICE信用评价公司表示:“近期正在讨论或已完成修订的《商法》的宗旨,在于通过保护少数股东的权利、限制大股东过度影响力,从而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性和责任性”,“董事忠实义务的扩大、自有股份强制注销制度、累积投票制活化等举措,有望推动企业经营向以股东为中心的模式转变。”
该机构同时表示:“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被证明与财务结构及信用评级的提升具有显著相关性”,“此次《商法》修订案,从长期来看,有可能对缓解国内企业的信用风险产生积极影响。”
不过,该机构也预测,在修订《商法》制度化落地的过程中,从债权人立场来看,由于股东回报扩大导致用于偿还借款的资金来源缩减,以及对同一企业集团内关联公司的支持可能性减弱,或将带来负面影响。
NICE信用评价公司称:“此次《商法》修订强调对股东利益的保护,今后股息分配、自有股份回购等股东回报规模很可能进一步扩大”,“企业股东回报规模的扩大,意味着潜在的借款偿还资金外流至公司之外,从原理上看,对信用状况是不利的。”
该机构接着指出:“若为了最大化股东收益率,而出现限制增资发行、以外部借款替代自有资本扩张的倾向,这将成为对信用度的额外压力因素。”
但其同时解释称,简单断言上述股东回报扩大会只对债权人不利,可能是一种片面的看法。NICE信用评价公司表示:“若处于成熟期的企业,能够稳定维持符合市场预期水平的股息支付比例,股价将会上涨,资金筹措的稳定性也会得到改善,从而提升其偿债能力”,“在信用评级过程中,有必要综合考虑股东回报规模的变化及其对财务稳健性的影响等因素。”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