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也要接受宪法法院判断”
共同民主党解读为应对李在明判决
事实上引入“四审制”的法案备受关注

共同民主党议员 Jeong Jinuk(光州东南甲)4日表示,将提出宪法法院法修正案,内容是允许就大法院的终审判决提起宪法诉愿。

国会议员 Jeong Jinuk

国会议员 Jeong Jin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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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宪法法院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因公权力的行使或不行使而受到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侵害者,除法院的审判外,可以向宪法法院请求宪法诉愿审判。”Jeong议员拟通过删除其中“除法院的审判外”这一表述的方式推进修法。


这一修正案事实上意味着引入“四审制”,其宗旨是,即便是大法院的终审判决,如果基本权利受到明显侵害,也应当再一次接受宪法法院的审查。


Jeong议员表示:“这是为了使法院是否进行了违宪性的法律解释,能够在宪法法院再次获得判断”,“这将成为更为有力地保护宪法所保障的国民基本权利的制度性装置。”


他还补充称:“如果四审制得以现实化,大法院就会处于要接受宪法法院审查的结构之中,司法体系整体也可能随之发生结构性变化。”


舆论认为,此次修正案,是在大法院近期对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 Lee Jaemyung 作出撤销发回重审决定后,党内就司法程序制度改革必要性提出问题而出现的动向。此前,民主党议员们还先后提出了“在总统当选时可以中止刑事审判”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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