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eongsangnam-do宜宁郡守 Oh Taewan前往昌原地方法院马山支院,出席涉嫌虚假指控罪的一审宣判。记者 Lee Seryeong

Gyeongsangnam-do宜宁郡守 Oh Taewan前往昌原地方法院马山支院,出席涉嫌虚假指控罪的一审宣判。记者 Lee Serye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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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尚南道宜宁郡守 Oh Taewan 于15日在昌原地方法院马山支院就其涉嫌诬告案的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Oh 郡守因被指控于2021年6月在宜宁郡一处餐厅与郡厅出入记者举行晚间座谈时,强行猥亵女记者A某而遭到起诉。


此后,他称A某带有政治目的起诉自己,遂以诬告及名誉毁损罪名对A某提起控告,而A某也以诬告罪名对Oh 郡守进行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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