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黑帮定期收受金品
法庭:“破坏职务公正性和社会一般信赖”

因涉嫌从从事非法放贷的黑社会组织成员处收受价值数千万韩元的贿赂,并以此为对价向其泄露侦查情报而被起诉的釜山地区警方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当庭收监。


据联合新闻社当日报道,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6部(审判长 Kim Yonggyun)14日在对釜山警察厅所属警监A某的宣判公判中,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受贿)及公务上泄露秘密等罪名,判处A某有期徒刑5年并当庭收监。法院还判处A某罚金2500万韩元,并追缴3116万6500韩元。与其一同被起诉、因向A某行贿而受审的黑社会成员B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收受数千万贿赂向黑帮泄露侦查情报的警察干部被判5年当庭收监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被指控,自2022年10月至今年1月期间,定期从未登记而以高利率从事短期非法放贷业务的B某处收受金品,累计受贿金额超过3000万韩元。A某还被指控,作为收受金品的对价,将B某所涉9起案件的侦查进展等情报告知对方,并以自己的职务和私交为由,请求相关办案人员从有利于B某的立场进行侦查。


对此,A某一方的辩护律师表示:“作为在职警察,被告人与B某维持不当关系,为其提供咨询并参与投资,对此无话可说”,但同时辩称:“只是作为警察在自己所知范围内作了一些抽象性的咨询,并非泄露公用秘密。”对于受贿指控,辩护人称:“是接受了B某关于废金属生意的投资劝诱,在明知本金不受保障的情况下进行投资并获得收益”,“并不存在受贿的主观认识”。此前,检方于去年12月3日曾求刑:对A某求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亿6000余万韩元及追缴3267万韩元,对黑社会成员B某则求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法院在认定A某的大部分嫌疑构成有罪的同时指出:“警察公务员所履行职务的公正性以及社会一般的信赖受到严重损害”,“此前其因一次案件请托而接受内部监察和纪律处分,罪责相当重大。”法院接着表示:“被告不仅在规避责任,还试图串供或收买相关人员的证言”,“在侦查启动后仍提交虚假资料等,其行为难以被视为符合常识的正当防御权行使,而是对侦查的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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