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共同犯罪指控
承认部分单独实施的挪用等罪名

一名因向公共机构供应人造草坪时虚增成本而被起诉的人造草坪业者,在第二次庭审中否认了大部分指控。


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审判长法官 Kang Minho)于17日对人造草坪供应企业代表A某(53岁)、共同代表B某(55岁)等4人的第二次公判期日进行了审理。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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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A某否认了与共同犯罪相关的大部分指控。A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否认关于中小风险企业部(中小企业部)性能认证审查相关的以欺骗方法妨害公务、关于采购厅优质产品指定相关的以欺骗方法妨害公务、关于与采购厅签订第三方单价合同相关的以欺骗方法妨害公务以及行使伪造私文书的起诉事实。”


但其对挪用公款等单独犯罪的一部分起诉事实予以承认。辩护律师表示:“完全承认关于违反《建筑产业基本法》《建筑技术振兴法》《国家技术资格法》的起诉事实,也承认挪用公款。”


据检方称,他们自2018年10月至今年3月,在向学校操场和地方自治团体体育设施等公共机构供应人造草坪的过程中,通过篡改检测成绩单、虚增成本的方式,非法获利约1665亿韩元。


据悉,检方在调查前共同民主党议员 Lim Jongseong 从该企业收受金品一案时,掌握了上述情况。


调查显示,他们为仍处于开发阶段的人造草坪提交了虚假的检测成绩单,并以残障人士为名义代表,从中小企业部获得了残障人士企业确认和性能认证。



此后,采购厅将他们供应的人造草坪指定为优质采购物品,他们则以虚高的价格与公共机构签订了随意契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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