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朝鲜脱北居民法》修正案…首次代缴保险费
国民养老金制度理解度低且就业不稳定
“一旦老年贫困问题扩大 将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

为保护因未能充分利用国民养老金制度而饱受“老年贫困”之苦的脱北者,相关立法正在推进中。为防止脱北者的老年贫困问题演变为巨大的社会成本,政府拟部分承担其初次加入国民养老金的费用。


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所属、国民力量党比例代表议员 Ji Seongho 于27日表示,将代表提出《关于北韩离脱居民保护及定居支援法》(北韩离脱居民法)部分修正案,内容是从脱北者入境韩国初期起就让其加入国民养老金。修正案规定,在脱北者从 Hanawon 迁入居住地之前,由政府代为缴纳其首次国民养老金保险费。


国民力量党议员 Ji Seongho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国民力量党议员 Ji Seongho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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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下,脱北者适用“国民养老金特例”。在作出保护决定时年龄在50岁以上60岁未满,若缴纳保险费满5年以上,在达到养老金领取起始年龄时即可领取老年养老金。


问题在于参保时间点和缴费期间。通常国民养老金缴费时间越长,老年时可领取的金额越多,但大多数脱北者对国民养老金制度了解不足,加之就业不稳定,难以满足养老金参保期限要求。根据南北 Han Foundation 2022年北韩离脱居民定居实态调查,从事临时工等简单劳务者占比达21.2%,为各类职业中最多。这一数据被视为脱北者职业不稳定的指标。实际上,工资劳动者的平均在职期限仅为35.3个月,不到一般国民的一半。


更重要的是,脱北者在 Hanawon 完成定居教育后,大多在无收入状态下迁入居住地,因此难以自愿缴纳养老金保险费。如果在对养老金制度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长期处于缴费豁免状态,自然会落入养老金死角,进而加剧“老年贫困”问题,有舆论对此提出批评。


根据修正案,若政府代缴首月保险费,可提前脱北者加入国民养老金的时间点,并有望提高其日后养老金给付金额。此后即便脱北者中途出现保险费欠缴情况,也可以通过国民养老金补缴制度追溯缴费,从而保障其享受相关待遇。



Ji Seongho 议员表示:“令人担忧的是,今后为解决脱北者老年贫困问题将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为将国家负担降至最低,政府应当采取先发性应对措施,在入境初期代缴首笔保险费,使脱北者的老年生活能够在国民养老金制度框架内得到保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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