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起运营…犯罪收益至少56.6亿韩元
被判处1年2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并追缴数亿韩元

以马来西亚为据点运营规模达1万亿韩元的非法赌博网站的服务器管理者等组织成员被判处实刑。


11日,义政府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合议庭(审判长法官 Lee Woohee)以加入犯罪团体及违反《国民体育振兴法》等罪名,判处被告A某有期徒刑2年,并追缴2亿9189万韩元。另对同一组织成员B某和C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分别追缴1亿8800万韩元和1亿3530万韩元。


他们自2014年前后起,以马来西亚为据点运营非法赌博网站组织,主要通过体育体育彩票、“梯子”等赌博方式吸引客户。这伙人像一般公司那样,对组织进行系统而严格的管理,细分为运营组、账户组、取款组等,明确各自职责。


他们将熟人或家人吸收为组织成员,起初每月发放250万韩元薪水,此后每3个月上调50万韩元,最高发至600万韩元。此外,还为组织成员提供机票费用和生活费,并在其直接经营的马来西亚娱乐酒吧定期举行聚餐,以增强团队凝聚力。


组织内部还制定了为签证延签或治疗提供休假的规定,如不遵守则予以减薪等处分。据悉,流入他们所运营网站的资金超过1万亿韩元,仅A某等人获得的利润就至少高达566亿韩元。

以马来西亚为据点运营“千亿韩元级”赌博网站团伙被判实刑 View original image

合议庭指出:“他们在海外设立主要办公室,利用冒名账户和虚拟专用网络(VPN)等手段,有组织且大规模地运营赌博网站,犯罪情节恶劣”,“这种行为助长侥幸心理,打击健康的劳动意愿,社会负面影响极大。”



随后就量刑理由说明称:“尤其是A某在赌博网站程序开发及维护保养等方面承担了核心角色,犯罪行为并不轻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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