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民间金融新流入人数达3.9万至7.1万
使用6处以上非法民间金融的比例达10%
“应引入与市场挂钩的最高利率”
有分析指出,去年因被体制内贷款拒绝而新流入非法民间金融的低信用人群最多可能达到7万人。主张通过上调法定最高利率或将其与市场利率联动等方式放松监管的声音正在增强。
根据15日庶民金融研究院发布的《低信用者及贷款业对象问卷调查分析报告》,去年信用评分处于后位10%(以NICE标准为准)的低信用者中,新流入非法民间金融的规模为3.9万至7.1万人。与前一年(3.7万至5.6万人)相比,下限估计值增加2000人,上限估计值增加1.5万人。上述规模是以NICE信用评价资料为基础,通过调整低信用者在贷款业的贷款批准率、向非法民间金融转移的比率及转移金额等方式推算得出。
非法民间金融的利用规模也大幅增加。去年低信用者使用的非法民间金融业者数量平均为2.4家,使用6家以上的比例为10.2%,较前一年(4.0%)增加一倍以上。非法民间金融的利用金额也达到6800亿至1.23万亿韩元,比前一年增加400亿至5900亿韩元。
非法民间金融流入增加,是因为低信用者用于应急周转的贷款业等渠道本身也越来越难以获得贷款。回答“有在贷款公司被拒贷的经历”的比例为68%,较前一年的63.4%上升了4.6个百分点。自营业者、无业者以及低信用·低收入者的比例尤为突出。每10人中有8人在明知是非法民间金融的情况下仍然借款,每4人中就有1人表示正在承担高额利息。约40%的受访者承担的利息超过本金,支付年利率在240%以上的比例也达到约33%。
因此,有意见指出应当上调或弹性设定法定最高利率。由于最高利率与经济形势无关地被固定在20%,导致越来越多的人甚至被作为最后防线的贷款业排除在外。庶民金融研究院强调称:“与其拘泥于利率本身,不如引导提高尽可能多人的金融可得性”,“有必要实施考虑金融环境变化的灵活监管,例如引入与市场利率联动的最高利率制度”。同时也提出了有必要激活贷款业的主张,即在考虑贷款业积极作用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银行借款、公开募集公司债发行、资产证券化等,以降低资金筹措成本。
该问卷调查以使用贷款业及非法民间金融的低信用者(信用6至10等级)5478人为对象,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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