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举行司法辅佐官例行研讨会
大法院近日为保护因全租诈骗而受害的承租人这一严重社会问题的当事人,将举办研讨会,讨论“拍卖期日延期”等实务方案。
大法院于23日表示,将在本月27日召开司法辅助官定期研讨会,就“为保护全租诈骗受害承租人而对不动产拍卖实务进行适当运用的方案”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
司法辅助官是在拍卖等民事执行程序中履行法官职能的法院公务员。大法院每年都会举行司法辅助官定期研讨会,就各项业务中的争议问题或需要统一处理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将研讨成果运用于实务。
大法院考虑到近期因全租诈骗及保证金无法返还住房(俗称“空壳全租住房”)导致承租人无法取回租赁保证金的受害案例激增的现实,将本次定期研讨会的主题确定为上述内容。
本次研讨会将围绕▲对于全租诈骗受害承租人或债权人提出的拍卖期日延期申请是否予以延期 ▲如决定延期拍卖期日时,合理的延期期间及次数如何调整等,全租诈骗案件相关不动产执行实务的适当运用方案进行讨论。
此外,围绕▲近期《住房租赁保护法》第3条之3第3款修订(自10月19日起施行),允许即使在出租人尚未收到承租权登记命令送达之前也可以执行承租权登记命令一事,将就为配合修订法律施行而进行的相关规则修订等后续措施,以及符合法律修订立法旨意的实务运用方案展开讨论。
此前,大法院为加强对全租诈骗受害承租人的权利保护,于今年年初制定并实施了改进方案:▲即使承租人尚未完成代位继承登记,也可以依据承租权登记命令办理住房承租权登记 ▲简化承租权登记命令的送达程序等,以减轻全租诈骗受害承租人的负担,并使其能够更快取回租赁保证金。
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定期研讨会,制定出在司法辅助官负责的承租权登记命令业务和不动产拍卖业务领域中,能够有效保护近期社会上备受关注的全租诈骗受害承租人的方案,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承租人挽回损失并稳定居住生活;今后法院也将为强化承租人权利保护持续尽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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