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市15日表示,从当天起至10月15日为止,将在今后5个月内实施臭氧预警制度。
当臭氧1小时平均浓度达到或超过0.12ppm时发布注意预警,达到或超过0.3ppm时发布警报,达到或超过0.5ppm时发布重大警报。
在臭氧预警制度运行期间,市政府将与保健环境研究院及5个自治区共同运行预警情况室,并将区域划分为东部(东区·中区·大德区)和西部(西区·儒城区)两个区域,掌握臭氧浓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将发布预警。
预警发布后,将通过传真和短信向媒体机构、学校等相关单位以及大气污染预警短信服务申请人通报情况。
此外,还将通过社交媒体以及安装在当地的空气环境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市民发布预警信息。
臭氧是由汽车或工厂等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阳光照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污染物,据悉会刺激眼、鼻等感觉器官,长时间暴露在高浓度臭氧环境中还会削弱气道和肺功能。
另一方面,大田在2017年和2018年各发布过1次臭氧注意预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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