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重大灾害法首例判决”韩国制钢代表宣判暂时推迟 View original image

[亚洲经济 记者 Kim Hyeongmin] 因重大灾害处罚法被起诉的案件中,备受关注的首例判决——针对韩国制钢及其代表理事的宣判公判被延期。


据法律界1日消息,因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因工业灾害致死)及《产业安全保健法》而被起诉的韩国制钢及其代表理事的宣判日期被暂时推迟。昌原地方法院原计划于本月3日就该案宣判,但决定于下月24日再开一次公判。


此前,韩国制钢及其代表理事因2025年3月16日发生在庆南咸安韩国制钢的一起事故而受到调查。当时60多岁的A某在作业过程中从起重机上坠落,左腿被重1.2吨的隔热板压住身亡。


检方认为,当时韩国制钢及其代表理事未能履行确保安全保健的义务,例如未制定为构建安全保健管理体系所需的“安全保健管理负责人等业务执行评价标准”,从而导致A某死亡,遂将其提起公诉。



检方在去年12月举行的公判中,求处韩国制钢法人罚金1亿5000万韩元,对代表理事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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