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Jo Sungpil】在警方专项打击过程中发现,造成大规模损失的“零资本差价投机”全租诈骗,并非房东单独作案,而是由分销代理公司、咨询公司、公认中介等分工协作实施的违法行为。这些同伙为获取回扣这一共同目的相互共谋。


据警方等介绍,“零资本差价投机”全租诈骗,大多是房东与建筑主、分销代理商、不动产咨询公司、公认中介等顺次或默示共谋实施的。他们以组织化方式分工负责物件搜寻、招揽承租人、起草合同等环节,签订全租与买卖合同,再将卖方支付的分销、咨询回扣予以瓜分。


[追踪全租诈骗实况]⑪ 全租诈骗犯,他们是谁 View original image

从交易相关人角色来看,房东以本人或租赁事业法人名义承接返还押金的债务,大量购入住宅,其目的在于从建筑主等卖方处取得作为买卖(分销)对价的回扣。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他们明知租赁合同到期或市价下跌时难以向承租人返还押金,却仍反复购房,其原因就在于此。”警方说明称,曾持有别墅、公寓式办公楼等共1139套住宅却未归还全租保证金后身亡的“别墅王” Kim某,以及拥有包括别墅在内共3493套房产、被称为“别墅之神”的 Kwon某,均属此类。


建筑主则将承租人的全租保证金作为别墅买卖价款,用于回收新建投资资金。他们大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建设别墅,一旦销售不畅,就与分销代理商联手,至少要保证盈利或保本。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不少建筑主明知房东等人采用所谓‘同步进行’手法,同时签订买卖和全租合同欺骗租客,却仍为回收投资资金而与分销代理商形成默示同谋。”


分销代理商在建筑主、不动产咨询公司和房东之间扮演纽带角色。他们以“帮忙销售难以分销的新建别墅”为由接近建筑主,从而获取标的物;再由不动产咨询公司推荐希望进行‘零资本差价投机’的房东进行洽谈,并向附近公认中介支付回扣以物色受害承租人。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也有分销代理商直接物色租赁事业者的情况,此时往往还会帮助其设计交易结构,使其能够零资本购入住宅。”


不动产咨询公司则充当所谓“掮客”的角色,目的在于获取名为介绍费的回扣。他们主动接触公认中介事务所或分销代理商,称有意向购房的房东加以介绍,同时又向房东推介可进行“零资本差价投资”的不动产。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咨询公司不仅招揽参与交易的房东,还会积极物色无家可归者、社会新人、低信用者等,俗称当作‘挂名社长’、仅作为房产名义所有人加以利用。很多情况下只支付10万至50万韩元不等的小额回扣,就将一切责任全部转嫁给对方。”这实际上意味着他们才是“幕后主使”。据称,2021年在济州身亡的别墅出租业者 Jung某背后的咨询公司代表 Shin某,就是典型案例。



参与诈骗的公认中介,往往在隐瞒“零资本差价投机”交易结构等实情的情况下,撮合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因“零资本差价投机”全租诈骗而受害的 Kim Daun(37岁,化名)表示:“签订全租合同时,公认中介根本没有提到房主是差价投机者。到期拿不到押金后再去找时,那家中介事务所早就关门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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