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销毁证据”

因被控为销毁与“12·3非常戒严”相关证据而故意删除尹锡悦前总统等人的保密电话信息,被移送审判的前总统警护处处长 Park Jongjun 在一审中被判无罪。

前总统警护处处长 Park Jongjun。联合通讯社供图

前总统警护处处长 Park Jongjun。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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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32庭(审判长法官 Ryu Kyungjin)于21日在 Park 前处长的证据毁灭嫌疑案件宣判公判上表示:“公诉事实未被证明”,宣告其无罪。合议庭称:“随着国家情报院第一次长 Hong Jangwon 的保密电话画面在媒体上公开,总统的保密电话账号也随之曝光”,“在这种情况下,警护处支援本部长等人基于各自判断,为作出最佳应对而审议并报告了删除账号的方案”。


合议庭接着指出:“事后来看,即便相关措施不够充分,或存在更为妥当的处理方式,也不能据此推定存在毁灭证据的故意”,“考虑到被告是在接受实务人员建议后,与国家情报院院长协商后才采取措施,认定其构成证据毁灭的证据不足”。


同时,合议庭还指出,如果 Park 前处长在非常戒严后具有毁灭证据的意图,那么除前首尔地方警察厅厅长 Kim Bongsik 外,也应对前警察厅厅长 Jo Jiho 等其他人物采取同样措施,但事实并非如此。


此外,非常戒严后,尹前总统曾指示删除外部用户的电子信息,但 Park 前处长以相关信息会自动删除为由,事实上拒绝执行该指示,这一点也被列为无罪的依据之一。



此前,负责叛乱案的特别检察组组长 Jo Eunseok 认为,Park 前处长试图通过删除尹前总统、前国家情报院第一次长 Hong、前首尔地方警察厅厅长 Kim 的保密电话信息,蓄意销毁与非常戒严相关的证据,因而求刑有期徒刑3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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