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企情通部将于7月21日实施施行令修正案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以下简称“科企情通部”)21日表示,已拟定《有关人工智能发展及构建信任基础的基本法》(以下简称“人工智能基本法”)施行令修正案,并启动立法预告程序。
在主要修订内容中,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委员会改组、专业人才支持等事项已于今年1月22日人工智能基本法施行之日同步立即实施。至于通过下位法令对制度进行细化的事项,如促进公共领域人工智能的引进与应用等,将于今年7月21日实施。
施行令不仅将残障人士、65岁以上老年人、基础生活保障对象、次上位阶层纳入人工智能弱势群体,还包括职业中断女性、求职者、非首都圈中小企业在职人员、农渔民等。科企情通部方面表示,考虑到对高成本、高性能人工智能服务的可及性较低的群体可能产生实质性的社会差距,因此扩大了人工智能弱势群体的范围。作为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费用的支持对象,除人工智能弱势群体外,还包括位于非首都圈大学的人才及理工科人才。
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的范围,界定为由法定团体韩国人工智能振兴协会认定为已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和服务,以及科企情通部另行公告的其他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韩国人工智能振兴协会的确认程序,将与具备人工智能专业性的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一道,通过技术审查等方式推进。人工智能基本法规定,国家机关等在采购履行业务所需产品、服务或发包服务时,应优先考虑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同时还规定,即使因购买或使用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给国家机关造成损失,只要相关负责人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即可免于追责。
此外,施行令还规定,各中央行政机关的首长可在与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协商内容的基础上,要求韩国风险投资公司制定利用风险投资母基金的人工智能产业相关投资计划,并对人工智能研究所的设立程序、运营与支持事项以及设立要件作出具体化规定。
Kim Kyungman 科企情通部人工智能政策室长表示:“今年7月修正案施行后,将进一步强化支持人工智能应用扩散和产业培育的法律依据”,“我们将做好准备,确保法律施行和制度运行不出现纰漏,以积极支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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