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党候选人 Song Sunho 应说明该特检法的正当性
以及支持理由

Kang Giyun 候选人选举对策委员会(以下简称选对委)于11日表示,针对共同民主党正在推进的所谓“撤销公诉特别检察法”,该法案是摧毁大韩民国司法体系的司法政变,并将其定性为在6·3地方选举之后企图巧妙通过法案的李在明“防弹”图谋。

国民力量党昌原市长候选人 Kang Giyun 正在与支持者握手。 [照片由 Kang Giyun 候选人供图]

国民力量党昌原市长候选人 Kang Giyun 正在与支持者握手。 [照片由 Kang Giyun 候选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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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对委批评称,民主党议员 Park Seongjun 所发表的“10名国民中有8、9名连撤销公诉的含义都不知道”这一言论,以及代表 Jeong Cheongrae 的“哥哥”发言,是无视民主主义和法治主义、无视国民知情权与人权的侮辱性举动。


接着又称:“李在明因与双龙向朝汇款、大庄洞开发腐败、京畿道法人信用卡挪用嫌疑等相关案件正在受审期间,当选总统后审判处于中止状态,相关审判应当依据法律在任期结束后重新启动。”


选对委当天通过新闻稿主张,为了掩盖李在明总统犯下的种种腐败嫌疑,共同民主党在2026年4月30日提出的《撤销公诉特别检察法》存在最大问题,即在特别检察法第6条(特别检察官的职务范围和权限等)第1项第1号中,将“特别检察官的职务范围”标注为“侦查、公诉提起、公诉维持及是否为之的决定”,对此表示忧虑,认为这意味着特检拥有可以撤销公诉的权力。


选对委指出,在特检中如果特别检察官撤销公诉,李在明案件将成为自始无效,审判也将终结;而特别检察官根据特检法第3条(特别检察官的任命)第4项之规定,采取“总统在收到特别检察官候选人推荐后,应在3日内从被推荐人中任命1人为特别检察官”的结构,这意味着为了掩盖李在明本人的罪行,由其本人任命的特别检察官可以对其本人的案件作出撤销公诉决定,选对委强烈批判这是一种“自我赦免特检”。


接着强调称,该特检法不是应该通过,而是应当被全面废除的恶法,并重申包括总统在内,只要大韩民国任何国民有罪,都必须接受审判。


此外,选对委敦促称:“共同民主党候选人 Song Sunho 必须在昌原市民面前,对该特检法的正当性及其支持理由作出明确而负责任的说明。”



Kang Giyun 候选人选举对策委员会表示:“为坚守大韩民国的民主主义和法治,并捍卫昌原的自尊,我们将与市民一路战斗到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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