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显微镜]两个月迟迟未决的“香港ELS”罚款…陷入两难的金融当局
“消费者保护 vs 生产性金融”博弈致结论一再拖延
围绕1.4万亿罚款的减额幅度左右为难…不排除拖到5月
围绕与香港H股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HSCEI)相关的股票挂钩证券(ELS)不当销售事件,金融当局就对银行业开出的罚款规模已苦思冥想两个多月。出于释放“消费者保护”信号的需要,必须实施制裁,但高达1.4万亿韩元的罚款可能加重银行资本负担,从而抑制生产性金融供给,金融当局也因此陷入两难。
据金融当局15日消息,金融委员会当天下午召开的例行会议上,仍将不提交与香港ELS不当销售相关的银行业制裁议案。
金融当局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将罚款从1.4万亿韩元大幅削减,可能被批评为‘轻描淡写的处罚’,若强力制裁,又会被指责为出于‘政治判断’的过度施压”,“无论作出何种决定,都很难避免围绕处罚力度的批评,因此在敲定最终方案上颇为苦恼。”他接着解释称:“由于需要综合考虑银行业的自律性赔偿努力、今后提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及判例走向等多种因素,因此判断还需要更多时间。”
金融委已于今年2月12日收到了来自金融监督院关于银行业制裁议案的送审文件。金监院通过制裁审议,曾决定对KB国民银行、新韩银行、韩亚银行、NH农协银行、渣打第一银行等5家银行处以合计1.4万亿韩元的罚款并给予机构警告。不过,制裁审议委员会只是金监院院长的顾问机构,不具法律效力,最终的制裁力度仍由金融委决定。根据去年修订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金融委可将反映受害救济努力的罚款最高减免75%。
金融委连续两个月迟迟难下决断的背景,是消费者保护基调与扩大生产性金融政策之间的冲突。现任政府一再强调,要求银行业通过扩大企业金融强化实体资金中介功能。五大金融控股公司也曾公布计划称,今后5年将向生产性金融投放超过500万亿韩元的资金。但有舆论担忧,一旦被处以大规模罚款,银行资本实力将被削弱,此类政策基调可能因此失去动力。
此外,自律性赔偿、投资者自负责任原则,以及银行不当得利规模仅约1000亿韩元、远低于罚款(1.4万亿韩元)这一点,也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相反,如果大幅削减罚款,又难以避免被指忽视消费者保护。香港ELS不当销售是2021年《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实施后首个大型案例,是决定金融公司责任范围和制裁标准的象征性试金石。如果将罚款力度压得过低,当局可能向市场释放错误信号,这同样让人顾虑。银行业已根据纠纷调解方案,向全部受害者中90%以上的客户完成了总额约1.3万亿韩元的自律性赔偿,这一点固然是酌情因素,但仅以自律性赔偿就替代法律责任是否合适,意见依然分歧明显。
因此,金融当局始终未能就减额的适当水平作出定论。金融委内部也有声音认为,金监院设定的罚款规模偏高。不过,金监院方面的立场是,最初曾考虑1.9万亿韩元,之后才将自律性赔偿等因素反映进去,降至1.4万亿韩元;原则上最高可处以4万亿韩元。此外,金监院一贯强调其并无“酌量减轻”权。金融委则拥有在无额外限制前提下、在裁量范围内减额的酌量减轻权,因此更需要作出带有政治考量的判断。
金融当局内外也有观点认为,最终决定可能会被推迟到5月。金融委本月29日还将再召开一次例行会议。
一位金融业相关人士表示:“在当前形势下,金融委要以万亿韩元为单位开出罚款并不容易”,“考虑到银行业的自律性赔偿努力和生产性金融等因素,罚款很可能会较金监院原案大幅下调。”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