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先交易、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
自23日起进入集中举报期

金融当局将对以社交网络服务(SNS)等平台为基础开展活动的“Finfluencer”(金融领域网红、金融意见领袖)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展开高强度调查。


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于22日表示,将自23日起开展集中举报期,重点受理针对Finfluencer利用社交媒体、证券节目等实施的抢先交易及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的举报。有关部门将对收到的举报内容进行缜密分析,一旦发现嫌疑,将立即启动调查。向当局提供有助于证明违法嫌疑资料的举报人,最高可获不当得利金额30%的举报奖励金。


一直以来,金融当局持续强化对Finfluencer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市场监控与调查。具体而言,重点审查的行为包括:▲在推荐个股后买盘资金流入时实现价差收益的抢先交易 ▲利用中东局势等引发的不安情绪散布虚假事实和谣言 ▲与企业串通散布虚假的新业务信息等。


目前,针对多名涉嫌违法人员的调查也在进行中。典型案例如,涉嫌开设Telegram股票“带单群”的A某,被确认在推荐个股之前先行买入相关股票,随后在推荐后股价上涨时卖出,从中牟利。另外,作为证券节目出镜专家的B某,被查出事先获取节目推荐个股并抢先交易,随后在向普通投资者公开该推荐的时间点反复卖出。


金融当局表示:“由于Finfluencer正通过YouTube、Telegram、付费信息内容等多种渠道同时、大量传播信息,我们将重点检查主要信息传播媒介,一旦发现违法嫌疑,将予以严肃处理。”


与此同时,金融当局也向投资者公布了相关注意事项。首先,如在未向投资者说明与自身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情况下进行投资推荐,或散布虚假事实,可能构成不公平交易。在此情况下,根据《资本市场法》将被视为不正当交易,可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处以相当于不当得利4至6倍的罚金等刑事处罚。



当局还提醒,若被毫无根据的信息和谣言所迷惑而进行投资,需注意可能因股价暴跌而遭受损失。如果明知Finfluencer在故意推高股价,却仍为诱导交易而跟风买入,可能构成操纵市场价格;而在缺乏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再次传播相关“事实”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不正当交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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