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供需”为中心的能源安全体系
从能源自立的视角审视
在我国政府部门中,名称里带有“能源”的只有气候能源环境部(气候部)。然而,最近在美伊战争导致能源供需危机来袭时,站到最前台的并不是气候部部长 Kim Sunghwan,而是产业通商部(产业部)部长 Kim Jeonggwan。
Kim Jeonggwan 部长连日走访加油站,确认石油价格,成为媒体聚光灯的焦点。Kim Sunghwan 部长则与能源公营企业等一道,负责掌握电力供需状况。
本月14日至15日在日本东京举行的“亚太能源安全部长会议及商务论坛”上出席的同样是 Kim Jeonggwan 部长。本次会议通过了内容广泛的联合宣言书,涵盖加强区域能源安全与扩大可及性、液化天然气(LNG)出口、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引进等诸多议题。
由此看来,目前在我国,“能源安全主管大臣”显然不是气候部部长,而是产业部部长。尽管气候部内分明设有专责能源的第二次官,但在对外层面,代表我国能源安全的主管部门却被归结为产业部。
对此,气候部方面也并未刻意否认。其理由是,与“能源供需及进出口”相关的事务本就属于产业部部长的职权范围,难以改变。与此同时,气候部还强调,在能源危机形势下,各部门“在总统指挥下步调一致地行动”。
造成当前格局的根本原因在于,去年政府组织改编、气候部成立之时,石油、天然气、煤炭、核电出口等业务仍留在产业部,而电力、氢能、热能等业务才划归气候部。
鉴于我国对石油和天然气等能源进口的依存度高达94%,能源安全自然就由产业部来负责。产业部内设有由局长级官员负责的资源安全组织。相较之下,气候部则由第二次官统筹下属的气候能源政策室和能源转型政策室两个机构来负责能源相关工作。
然而,如果不是从“供需”,而是从“自立”的视角来审视能源安全,讨论的方向可能会有所不同。
国际能源署(IEA)在将可再生能源与核能一并计入时,测算出我国能源自立率为19%。如果能进一步提高这一比例,我国将在对外能源危机中获得更大的回旋空间。
归根结底,能源安全与能源自立是一体两面的议题。目前统筹能源自立的主管部门是气候部。
英国在经历俄乌战争、能源安全重要性显著上升后,于2023年新设立了能源安全与净零排放部(Department for Energy Security and Net Zero,DESNZ)。这同样是将能源安全与碳中和视为同一议题。我国也应借此次能源危机契机,从新的视角审视能源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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