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自2020年起强化建筑防火安全性能——采用准不燃PF板,强制配备疏散指示灯、避难空间和防火门,并同步开展全国避难与应对教育
专家表示,为提升火灾预防能力,有必要提高老旧建筑物加固作业及事前检查的实效性。国内也经历过数次火灾事故,相关规定已被强化到高于国际标准的水平,但鉴于火灾事故即便是小事故也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外界仍对此表示担忧并提出上述意见。
尤其是对于老旧的多重利用设施,政府正在推进截至明年的火灾安全性能强化项目,已对相当数量的建筑实施了相关作业,但仍有部分建筑处于监管盲区。
综合业界2日说明,此次香港高层公寓火灾事故中火势迅速蔓延的直接背景,被指与使用竹脚手架及在外墙采用可燃性材料有关。同时,火灾警报未响起且未安装喷淋系统,被推测也是扩大损失的原因之一。外墙修缮施工时未配备临时防灾设施也被指出是问题所在。
《建筑法》及《消防设施法》对火灾事故预防制定了密集而细致的相关规定。大型建筑企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相关标准,并在一线工地予以适用。例如,《建筑法》明确规定“3层以上或高度9米以上的建筑物,其外饰面材料应采用不影响防火性能的材料”,而在共同住宅施工实绩较多的大宇建设,则在公寓内的架空层、警卫室、老年人休息室等3层以下的独立建筑中,也采用耐火性能较高的准不燃PF板。
喷淋系统则根据场所不同分别导入,如各住户或老幼残弱等附属设施采用早期响应型,地下停车场采用干式系统等。同时配备自动火灾探测设备等警报装置,以及应用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的避难救助设施。除此之外,还通过内部标准,要求配置有助于灭火行动的设施以及避难空间、防火门、应急电源设备等。
国土交通部建筑安全科长 Jung Seungsu 表示:“对2400余栋30层以上建筑调查结果显示,其中2100栋是在相关法律标准强化之后建造的,其余200余栋虽建于强化之前,但在耐火性能和消防设施标准方面也达到了一定水平以上”,并称“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往往会综合考虑建筑整体品质,而不仅仅是防灾相关管制”。
问题在于,以往建造、耐火性能较差的建筑仍然存在。为弥补这一问题,政府于2020年启动了既有建筑物火灾安全性能强化项目。当时选定的对象建筑为3层以上、属于医疗机构、老幼残弱设施、青少年修炼院、自习宿舍、产后调理院等多重利用营业场所中,使用可燃性外装材料或未安装喷淋系统的1978栋建筑。
这一项目原定以限期方式推进至明年,截至今年9月底,已完成对1683栋建筑的加固。191栋正在施工中,其余104栋尚未提出申请。韩国建设技术研究院火灾安全研究本部高级委员 Kim Heunghyeol 表示:“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提供加固费用支持,但前提是业主先提出加固申请,部分业主因费用负担而犹豫不决,或因建筑持有结构复杂而无法提出申请,因此有必要制定补充对策。”
根据建筑规模和用途实施的消防检查,目前多以消防设施为主。业界指出,还应一并检查是否按照《建筑法》使用了耐火材料。外墙改造施工时,对脚手架或防护网缺乏阻燃性标准,以及外部火焰重新侵入室内时,现有系统存在局限,这些也被视为亟待补强的部分。Jung 科长表示:“在对既有的火灾预防管理体系进行缜密管理的同时,还应并行推进相关方案,通过充实的避难与应对教育,即便发生火灾也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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