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k Gyuntaek议员提出的腐败财产没收法通过
确认特定诈骗犯罪财产及其关联性时推定为犯罪收益
新增没收与追缴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对受害者的返还

关于国家有义务没收、追缴语音诈骗、传销、类存款等特定诈骗犯罪的不法收益并返还给受害人的法律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


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Gyuntaek(光州光山区甲)代表提出的《有关腐败财产没收及恢复的特例法部分修正法律案》于前一天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Gyuntaek。Park Gyuntaek 议员办公室提供

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Gyuntaek。Park Gyuntaek 议员办公室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现行法仅在法院判断受害人难以自行恢复损失的情况下,国家才可以“酌情”没收、追缴犯罪所得。由于这一规定,即便是同一类型的犯罪,不同合议庭的判断也可能不同,是否没收、追缴长期以来饱受争议。考虑到语音诈骗组织通过借名账户、分散汇款等方式隐匿、洗白资金的惯行做法,要求检察官将所有犯罪所得的因果关系一一查明的既有结构,也被指出是妨碍损失恢复的原因之一。


修正案对特定诈骗犯罪规定,国家“必须”没收、追缴犯罪所得,并规定如果在犯罪期间,犯罪人取得的财产从金额、取得时间等方面看具有充分可能性属于犯罪所得,则可以推定为“犯罪受害财产”。同时,还为执行没收、追缴提供了可以请求提供税务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的法律依据。



Park议员表示:“今后能够迅速剥夺以不特定多数人为目标的语音诈骗等诈骗犯罪的不法收益,并归还给受害人”,“今后也将通过民生立法,继续为支撑Lee Jaemyung政府以民生和实用为中心的施政基调作出贡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