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设备普及的行政与财政制约
明确提出构建全罗南道与各市郡协作体系
全罗南道议会通过了为系统推进学校设施和教育厅下属机构新再生能源设备普及的条例案。
据全罗南道议会16日消息,由共同民主党籍、木浦1选区议员 Choi Seonguk 代表提出的《全罗南道教育厅新再生能源设备普及促进条例案》已于15日通过教育委员会审议。
本次条例案旨在为应对气候危机、实现碳中和这一时代课题,构建制度基础,以便在学校设施和教育厅下属机构中能够系统且持续地推进新再生能源设备的普及。
政府通过《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普及促进法》扩大公共部门设备安装规模,并规定学校等公共机构在根据规模进行新建、迁建或扩建时,必须强制安装相关设备。
尽管全罗南道在新再生能源产业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但在全南教育一线,由于行政和财政方面的制约,新再生能源设备的引进推进并不顺利,因此有必要制定政策推进依据,以弥补这一不足。
条例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为促进新再生能源设备普及制定并实施基本计划 ▲开展新再生能源利用现状及并网等实态调查 ▲推进设备的安装、维护管理以及教育、宣传等普及促进项目等。
特别是条例案明确规定建立全罗南道与市、郡及相关机构之间的协作体系,通过强化行政和财政支持,将新再生能源的普及扩散制度化,以期更为有效地推进。
Choi 议员强调:“随着气候危机加剧,能源结构向环保方向转型已是刻不容缓的课题。学校和教育行政机构应在新再生能源普及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从教育一线开始践行可持续的未来。”
该条例案预计将在23日召开的第394次临时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终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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