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新起点基金”适用对象和支持范围…低收入群体1亿以下债务减免率提高至90%
受紧急戒严冲击的小微商户也获“重新出发基金”支持
宽限期延长至最长3年
还款期由10年延至20年
为小商工人提供债务重组制度的“重新出发基金”将扩大支持对象,并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债务重组。去年“宣布紧急戒严”之后,创业者也可以获得重新出发基金的支持。此外,将低收入群体无担保债务的还款期限最长延长至20年,并把本金减免比例提高至90%。
金融委员会18日上午召开“重新出发基金协约机构座谈会”,表示将从22日起反映本次制度改善内容并开始实施。
重新出发基金是为帮助在新冠疫情之后遭遇经营困难的小商工人和个体工商户重新起步而引入的债务重组项目。目前以2020年4月至2024年11月期间经营的小商工人和个体工商户为对象提供支持,但决定将适用期间扩大至2025年6月。
同时也将强化对低收入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支持。对总债务额在1亿韩元以下、收入处于中位收入60%以下且至少一笔债务逾期3个月以上的低收入不良借款人的无担保债务,将宽限期从现行1年最长延长至3年。
还款期限也从现行最长10年延长至20年,本金减免比例则从80%提高到90%。
对基础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70岁以上高龄者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债务,同样决定延长宽限期(最长1年→3年)和还款期限(最长10年→20年)。对逾期在30日以下借款人的债务,在重组后适用的利率上限将从现行9%下调至3.9%至4.7%。
对低收入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支持,也将追溯适用于已经在使用重新出发基金制度的借款人。
将缓解中介型债务重组的利息负担。所谓中介型债务重组,是指通过信用恢复委员会对逾期不足3个月的债务及有担保债务进行的债务重组。在宽限期内,原本需缴纳“债务重组前利息”,今后将改为缴纳“债务重组后约定利息”。
对于“提前代位清偿的保证债权”,为防止在经过债务重组后利息负担反而增加的情况,债务重组时将在“初始贷款利率”和“重新出发基金约定利率”中适用较低的一方。
债务重组程序也将进一步提速。对于中介型债务重组,只要在申请重新出发基金债务重组的多笔债权中有一笔获得同意,就先对所有申请债权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债权收购则在签约后进行,从而缩短从申请到签约的所需时间。
此外,只要债权机构中以重新出发基金申请债权金额为基准达到50%以上同意,“不同意债权”也将由原债权机构继续持有。由此有望节约重新出发基金资金,并减少因债权机构变更给债务人带来的不便。
金融委员会表示:“通过自9月22日起实施的本次制度改善,有望帮助因逾期而陷入困难的小商工人和个体工商户重新起步,并提升签约速度”,“详细内容可在重新出发基金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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