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上限上调至1800亿
小企业12个行业标准扩至5亿~20亿
恢复向中止缓毕业企业提供特例

中小风险企业部表示,为上调中小企业销售额标准而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已于26日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标准包括两大类:以资产、销售额等为依据的规模标准,以及根据企业间关联关系判断的独立性标准。按行业划分、以3年平均销售额为基础的销售额规模标准自2015年设定以来已维持10年。然而,新冠疫情之后物价急剧上涨、生产成本大幅攀升,在企业并无实质性成长的情况下,仅因物价上涨导致销售额增加而“毕业”出中小企业范围的情况出现,现场普遍认为有必要上调中小企业销售额标准。

以中小企业销售额为基准10年来首次调整…《基本法》施行令修订 View original image

为合理调整中小企业销售额标准,中小风险企业部在广泛征求业界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并与有关部门、学界和专家进行讨论后,决定上调部分中小企业和小企业行业的销售额标准。作为后续程序,《中小企业基本法实施令》修正案已在国务会议上获批,预计将自下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日之后到来决算日的9月决算企业开始,将依据调整后的销售额标准来判断其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在中小企业所属的44个行业中,将16个行业的销售额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上调200亿~300亿韩元。中小企业销售额范围也将由现行的400亿~1500亿韩元调整为400亿~1800亿韩元。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企业方面,在43个行业中,将12个行业的销售额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上调5亿~20亿韩元,并将销售额范围由10亿~120亿韩元调整为15亿~140亿韩元以下。


由于实施令修订导致中止中小企业毕业延期期限的企业,将被赋予中小企业毕业延期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毕业延期制度,是指即便中小企业因销售扩大等原因超过中小企业范围标准,仍在5年内视同为中小企业,以此引导中小企业稳定成长为中坚企业并顺利站稳脚跟的制度,仅在企业不再属于中小企业时首次给予一次。不过,如果正在享受中小企业毕业延期的企业因销售额标准上调而再次成为中小企业,导致其中小企业毕业延期期限被提前中止的情形,今后在其再次超过中小企业范围时,将适用特别规定,允许其再享受一次中小企业毕业延期。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 Han Seong-sook 表示:“为解决因物价上涨而非企业成长导致销售额增加,从而中断对中小企业支持的问题,我们在合理水平上上调了标准。今后也将继续为中小企业实现稳定成长并迈向更高台阶夯实基础。”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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