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违反《公职选举法》嫌疑

全南选委会举报拍摄并发送提前投票选票照片的选民 View original image

一名选民在提前投票站内偷偷拍摄自己的选票并将其发送给熟人,已被警方举报处理。


3日,据全罗南道选举管理委员会(下称“全南选管委”)消息,该委已以违反《公职选举法》嫌疑将选民A某举报至警方。


A某被指控于提前投票第二天、即上月30日,在投票间内拍摄自己的选票,并通过社交媒体发送给熟人予以公开。


根据现行法律,任何人不得在投票间内拍摄选票。违反者可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400万韩元的罚金。

此外,选民不得公开自己已划记的选票,如有违反,可能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600万韩元的罚金。


全南选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拍摄和公开选票而受到处罚的案例在每次公职选举中都会发生,对违法者的处罚也在不断加强”,并呼吁选民务必提高警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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