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司治理论坛于19日表示,韩进集团与LS集团通过发行和认购可交换债券(EB)“携手合作”的做法,是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月16日,LS为筹措偿还债务资金,对大韩航空发行规模为650亿韩元的可交换债券。此次可交换债券以38万7365股LS记名普通股为标的。大韩航空认购后,可在5年内将其转换为LS股票。


当天,公司治理论坛在评论中说明:“虽然公司持有的自家股票不具有表决权,但在2015年三星物产与第一毛织合并过程中,KCC收购三星物产的自家股票从而获取表决权一事表明,一旦出售给第三方,表决权就会复活”,“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LS使大韩航空获得了友军股东的地位。”


公司治理论坛接着指出:“以协作为名,将自家股票出售给友军以巩固控制权,是一种违规行为”,“在防御控制权方面,应当采取维持高股价、高估值等正当方式。”


公司治理论坛强调,由于此类行为构成董事违反对股东的忠实义务,因此公司法修正案必须在下届政府期间获得通过。



公司治理论坛表示:“处置自家股票在性质上与有偿增资相同,而捐赠则相当于无偿赠与股票”,“本次出捐行为疑似构成董事违反对股东的忠实义务。为了保护普通股东,下届政府迫切需要推进公司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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