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没有发现鱼叉痕迹等非法捕捞迹象”

13日晚上8点30分左右,在全北群山市玉岛面马岛西南方向22公里海域作业的渔船上被混捕的灰鲸。联合通讯社提供

13日晚上8点30分左右,在全北群山市玉岛面马岛西南方向22公里海域作业的渔船上被混捕的灰鲸。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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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罗北道群山附近海域捕获的一头小须鲸以3600多万韩元成交。


据全北群山海洋警察署14日消息,前一天晚8时30分左右,在群山市玉岛面马岛西南方向22公里海上作业的一艘9.7吨级渔船上,小须鲸被混获。所谓混获,是指为捕捞特定鱼种而设置的渔网中,误捕到原本并非捕捞目标的物种。


如果用鱼叉或渔网等有意捕捉鲸鱼,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但混获的鲸鱼可以流通和出售,因此被称为“海上的彩票”。例如,去年11月在江原道高城混获的一头小须鲸(重约1.5吨)就曾以6000万韩元成交。


此次混获的小须鲸,长度为5米、周长2.5米、重量1吨,当天上午在群山非应港的水产品拍卖场以3610万韩元成交。



海警方面表示,在这头小须鲸身上未发现非法捕捞痕迹,已向A号船船长签发“鲸类处理确认书”,并将鲸鱼移交给其处置。群山海警相关人士表示:“经确认,这次捕获的小须鲸没有鱼叉伤等非法捕捞痕迹,因此已移交给船长”,“今后将持续开展监视,防止发生非法捕捞案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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