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期间免除刑事责任
预告开展非法武器集中严打

大邱警察厅31日表示,为预防非法武器导致的恐怖袭击及犯罪,将与国防部、行政安全部共同自4月1日起为期一个月开展“非法武器类自愿上交期”。

大邱警察厅全景

大邱警察厅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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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愿上交对象为非法枪支、火药类等

本次自愿上交期间的非法武器类对象,包括枪支、火药类(火药、炸药、实弹、炮弹等)、刀剑、喷射器、电子冲击器、弩等非法持有的各类武器。通过自愿上交进行申报的,将免于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如本人希望继续持有,在确认无不合格事由后可获得许可。


◆ 报告方式为向警察署及军部队提交

非法武器类可由本人或代理人向就近警察机关(警察署、派出所、警务室)或军部队提交。如难以直接提交,也可通过电话或邮寄进行事前申报后,再提交实物。


◆ 预告集中取缔,加强惩处

大邱警察厅计划在自愿上交期结束后的5月,对非法武器的销售、流通、持有及使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取缔行动。


大邱警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制造、销售或持有非法枪支,可被判处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3000万韩元以上1.5亿韩元以下罚金”,并强调“请勿错过此次机会,务必全部如实申报”。


警方还表示:“一旦发现有人持有非法武器类,请立即拨打112或向就近警察署举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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