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州地方法院判处主犯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忠北清州发生约30次故意交通事故

一伙加害车辆和受害车辆都由同一街坊圈子里的前后辈组成的人,多年来数十次制造故意交通事故骗取巨额保险金,近日被判处实刑等刑罚。


据韩联社2日报道,清州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审判长为Kang Hyeonho法官)以违反《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等罪名,对被起诉的A某(31岁)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法院还以同样罪名对另外两名共犯判处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协助其犯罪的10名共犯则判处罚金300万韩元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不等的刑罚。

保险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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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街坊前后辈之间的人分工扮演肇事者和受害者,预谋制造交通事故,自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在清州蓄意制造了约30起交通事故。他们被控通过上述行为骗取了约1.9亿韩元的保险金。


A某等人为多骗取保险金,盗用并未在事故现场出现的共犯的个人信息,将其伪装成车辆同乘人员,向保险公司虚假申报,从而骗取保险金。他们甚至在根本没有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事故,从保险公司骗得赔偿金。


法院指出:“保险诈骗犯罪不仅会动摇以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善意为基础的保险制度,还会增加整个共同体的保险支出,对社会整体造成的危害极大。多名被告人有组织地制造故意事故,从这一点来看,其犯罪情节十分恶劣。”随后就量刑理由说明称:“综合考虑各被告人此前的受罚前科、参与犯罪的程度及次数等因素,确定了本次刑期。”



另一方面,据金融监督院统计,2019年查获的保险诈骗金额为8809亿韩元,到了2023年增至1兆1164亿韩元,增加了约27%。其中近一半为汽车保险诈骗(5476亿韩元、6万5000人)。对此,国土交通部、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于上月26日公布了《汽车保险不当领取改善对策》。政府将为此前惯例性支付的后续治疗费设定明确标准,仅向重伤患者支付。此外,如轻伤患者希望在通常8周的治疗期之后继续长期治疗,将被要求向保险公司提交追加材料(诊疗记录等),并强化相关程序。同时,还将加强惩处力度,以防范保险诈骗并更加透明地运行汽车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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