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条例修正案”获市议会常任委员会通过

江洙勋 光州市议会议员。

江洙勋 光州市议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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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州市议会议员 Kang Suhun(共同民主党,西区1)12日表示,以扩大传统市场附近公营停车场收费减免为主要内容的《光州市停车场条例修正案》已于本月11日在市议会产业建设委员会审查中获通过。


现行条例规定,传统市场商户及顾客在提交证明资料并使用停车场时,仅可减免50%的停车费,而修正案则规定,受托管理公营停车场的单位如认为有必要为振兴传统市场提供支持,可在此基础上追加减免。


在条例修正案的起草过程中,光州市方面曾提出意见称,若对各自治区所管辖的公营停车场追加收费减免,可能导致财政收入减少,令人担忧。


对此,Kang议员表示:“就光州市主管的传统市场公营停车场而言,市政府每年根据《共有财产法》从受托方征收按标准计算的使用费,因此即便由受托方自行决定追加减免停车费,也不会对光州市的财政收入产生影响。”他还表示:“根据《停车场法》第14条,光州市所有自治区均已分别制定并实施本区的停车场条例,即使本次条例案施行,只要各自治区不修改本区条例,也不会对自治区的财政收入造成影响。”以此消除相关忧虑。


Kang议员还强调:“在本市范围内,大型复合购物中心等入驻后,预计今后将对传统市场造成相当冲击,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追加减免停车费,哪怕只是在吸引顾客、促进市场活性化方面提供一点帮助,也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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