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AI)数字教材的法律地位被“降格”为“教育资料”。由于将AI教材规定为教育资料而非正式教材,全国各学校不再负有采用该资料的义务。


国会26日在全体会议上表示,规定AI教材为教育资料的《初·中等教育法》修正案等教育部主管的9项部分修正法律案,以及《学生定制化综合支援法》等2项新制定法律案均已获表决通过。


《初·中等教育法》修正案在法律中直接明示了教材的定义和范围,并将其限定为图书及电子书。据此,AI教材被规定为教育资料,被视为不具备教材的法律地位。


电子书被定义为:将教材内容载入音像制品或电子媒介,供学生利用计算机等信息处理装置阅读、观看或收听而发行的出版物。并且,是否使用AI教材应由校长自行裁量决定,而非由教育部长决定。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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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还新设了对教育资料的定义,将依据《智能信息化基本法》、利用智能信息技术的学习支援软件纳入其中,事实上指向AI教材。该法案对已通过审定的AI教材也将追溯适用。


由此,教育部原计划自明年新学期起,在小学三至四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的英语、数学、信息学科中统一导入AI教材,该计划预计将不可避免地遭遇相当程度的挫折。


此外,国会当天还表决通过了《教育基本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城市型校园设立与运营特别法案》以及《私立学校法》部分修正法律案等。由祖国革新党议员 Kang Gyeongsuk 作为代表提案的《教育基本法》修正案,包含强化对教师学生教育及指导权限保护的内容。根据Kang议员的说明,教师在进行学生生活指导和教育活动的过程中,被认为正在发生因家长等提出投诉或过度干涉而遭受损害的情况。



因此,通过规定学校内对教师教育活动的保护以及对学生生活指导权限,应依据法律和学校规章予以保障,旨在使教师能够怀着使命感专注于教育活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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