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公认中介师协会会长 Kim Jongho 核心竞选纲领:删除“在…以内协商”条款,主张按固定佣金率、不论成交价实行单一费率;如何说服消费者及政府和地方政府成难题

围绕在房地产中介报酬(中介手续费)中适用固定费率的“中介报酬定率制”转换方案,讨论再次升温。如果按照规定费率支付中介报酬,预计委托人(买方·卖方)与中介人之间围绕报酬的纠纷将大幅减少。但也有意见担忧,由于压低中介报酬的“空间”将消失,可能引发消费者抵触情绪。

“按比例收取中介费”争议再起:“矛盾会减少” vs “手续费会上涨” View original image


推进中介报酬“定率制”

据业界18日消息,大韩认证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正在研究推进中介报酬定率制的方案。随着本月10日新任大韩认证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会长选举中,Kim Jongho候选人当选,有关讨论再度被点燃。Kim当选人将中介报酬定率制作为核心竞选承诺。在本次选举中,包括Kim当选人在内的3名候选人中有2人在竞选纲领中提出定率制,可见该制度被视为业界的长期夙愿。


中介报酬定率制是指在为认证房地产经纪人确定应支付报酬时,直接适用上限费率的方式。目前是在中介报酬的费率上限范围内,由中介委托人和认证房地产经纪人协商决定报酬。定率制的核心在于删除其中“在此范围内协商”的表述,改为适用固定费率。目前的上限费率为:交易标的价格在5000万韩元以下时为0.6%(上限金额25万韩元),5000万至2亿韩元以下为0.5%(上限金额80万韩元),2亿至9亿韩元以下为0.4%,9亿至12亿韩元以下为0.5%,12亿至15亿韩元以下为0.6%,15亿韩元以上为0.7%。一旦适用定率制,就不能再打折,必须按此全额支付。


业界主张,如果引入定率制,由于中介委托人与中介人之间不再需要就报酬进行协商,纠纷将会减少。某业界相关人士表示:“消费者希望尽可能少付报酬,相反,中介人则希望尽可能多收取报酬。但在要求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的过程中就会产生矛盾”,“如果能够减少摩擦,许多中介人表示也可以接受下调现行上限费率。”


将报酬与中介报酬上限挂钩?

不过,为了转向定率制,仍有不少难关需要跨越。首先要说服消费者。由于无法再提出“请降低中介报酬”的要求,委托人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江南大学不动产建设学部教授Kim Cheonil表示:“对于2亿韩元以上的住房,目前只规定了上限费率,并未规定报酬上限金额”,“一旦房价急剧上涨,中介报酬也会随之提高,消费者不满可能加剧。”例如,若成交价从10亿韩元上涨至12亿韩元,委托人就必须承担中介报酬增加的100万韩元(从500万韩元增至600万韩元·按现行0.5%适用)。


此外,虽然这不是需要修改法律的事项,但必须得到广域市和道级议会的协助,这一点也成为课题。Kim教授强调:“实际的中介报酬金额等交易数据只掌握在中介人手中,导致消费者议价能力偏弱”,“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在决定是否变更制度时应当慎之又慎。”


同时,协会还在推进与定率制配套的另一方案,即不再根据交易价格差别适用费率,而是无论房价高低,一律适用单一费率。这位业界相关人士表示:“从消费者立场看,由于目前按交易金额不同适用不同费率,产生了不少混乱”,“如果改为单一费率,就无需进行复杂计算,可以更直观地掌握支出规模。”



但也有批评指出,这等于削减目前适用最高费率的高价住宅中介报酬,最终只有富人才能享受实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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