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已要求 Isupetasys 对其提交的证券申报书进行更正。


2日据金融监督院电子公示系统(DART)消息,金融监督院表示:“对 Isupetasys 提交的证券申报书进行审查后,认定其属于未按照规定形式编制,或在证券申报书中的重要事项上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表示,或有应记载、应表示而未记载、未表示的情形,或者重要事项的记载、表示内容不明确,足以妨碍投资者作出合理投资判断,或可能引发重大误解的情形。”


由于金融监督院要求提交更正申报书,Isupetasys 的证券申报书效力将被停止。包括有偿增资认购日及新股发行在内的整体相关日程都有可能发生变更。此外,如 Isupetasys 未在3个月内提交更正申报书,将被视为撤回有偿增资。



此前,Isupetasys 于上月8日公布了规模为5500亿韩元的有偿增资计划,拟以每股2.735万韩元的价格发行2010万3080股新股。其于上月18日提交了证券申报书,金融监督院在审查后要求其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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