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护泥沼]⑥ 专家对谈
社会福利、育儿、城市规划研究者
“公共照护政策已偏离最初宗旨”
“民间机构要灵活但严格监管”
引进外国人:“照护价值被压低” vs “新的尝试”

在低出生率时代,韩国社会面临的儿童照护问题应如何解决?《亚洲经济》于7日采访了社会福利学、育儿政策、城市规划等多领域的4名研究者,他们一致认为,有必要对目前的公共儿童照护服务进行全面改编。同时,他们提出,应在对国内照护市场进行具体需求调查的基础上,制定长期性对策。


专家称“长期积累的儿童照护难题,需全面重组公共服务”[照护泥潭] View original image
公共照护应聚焦“脆弱群体·全日制”

多位研究者强调,要解决公共儿童照护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必须将支持对象重新聚焦于最初设计模式中的脆弱阶层和低收入群体。育儿政策研究者、育儿政策研究所研究委员 Kim Areum 在当日接受《亚洲经济》采访时表示:“女性家庭部称要扩展公共儿童照护服务,使父母可以根据需求进行选择,但公共儿童照护应当集中在脆弱群体和全日制照护上。”她指出:“考虑到公共照护员适用四大保险和《劳动基准法》等制度的特性,要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增加人数是很困难的。”


主修家庭福利的 Incheon 大学社会福利学系教授 Song Dayoung 也表示:“公共儿童照护已经大大偏离了政策初期的宗旨”,“应当面向低收入群体、单亲家庭等难以从亲属处获得照护的人群,为其对接照护人员,这才是合理的方向。”


民间纳入制度体系,但需“灵活”管理

对于目前在民间市场运营的儿童照护公司,受访者一致认为有必要由国家进行管理。城市规划专家、首尔研究院研究委员 An Hyeonchan 表示:“现行《儿童照护支援法》对民间育儿帮手或服务提供机构没有任何规定,我认为至少应将其纳入最低限度的公共管理体系之内。”


An 研究委员建议:“应当去除那些会限制民间育儿帮手优势的要素,另行制定符合民间特点的规章制度。”例如,为满足目前许多父母所希望的“缝隙照护”(短期照护)需求,不应要求与公共照护员同等水平的资格条件,而应赋予类似短期兼职水平的条件。Kim 研究委员也补充称,对于短期照护提供者,有必要采取灵活管理方式,例如将其排除在四大保险和《劳动基准法》适用范围之外。


Ewha 女子大学社会福利学系教授、儿童权利保障院院长 Jung Ikjoong 表示:“在公共照护与民间照护已经并存的情况下,问题在于今后民间要在多大程度上分担公共的责任”,“对于民间育儿帮手,必须对其是否有犯罪前科、虐童经历以及健康问题等最低条件提供保障。”


同时,也有意见指出,有必要通过向民间机构提供代金券等方式进行费用补助。Kim 研究委员强调:“应通过国家登记制将民间机构纳入进来并严格管理,如果向使用这些机构的人提供代金券,其他机构为了进入市场,也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外国家政管理师”能成为替代方案吗

对于近期首尔市和雇佣劳动部作为替代方案推进的“外国家政管理师”引进政策,研究者们给出了不同的分析。Kim 研究委员表示:“如果在充分开展国内儿童照护需求调查之后再引进会更好”,“在没有进行充分需求调查的情况下,似乎过于只把焦点放在低成本人力上了。”Song 教授也指出:“这是在强调更廉价的劳动力,暴露出打算以最低工资来衡量照护劳动价值的目的。”



相反,也有意见认为,从长期来看有必要引进外国家政管理师。An 研究委员表示:“如果儿童照护领域的待遇和条件不能得到突破性改善,那么国内人力供给长期不足的情况很可能会持续”,“我认为有必要像制造业、建筑业、农业领域那样,做好让外国人来到韩国从事相关工作的准备。”Jung 教授也补充称:“这具有进行新尝试的意义”,“有必要对其成效与局限进行分析。”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