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ong Daeun 光州市议员:“地方公共机构,公务纪律松懈问题严重”
未通报违纪与犯罪事实成“处分盲区”
亟须自发分析原因并制定防止再发对策
据悉,亟需制定对光州市出资·出捐机构等地方公共机构任职人员不当行为进行根除的对策。
5日,光州市议会议员Jung Daeun(共同民主党·北区2)在对社会服务院和女性家庭财团进行行政事务审查时指出:“对于与职务无关的不当行为或犯罪事实,未被通报给所属机构的情况被加以利用,即使因酒后驾驶被查处,仍若无其事地上班”,“公职纪律涣散程度十分严重”。
近日确认,女性家庭财团一名职员因上月被查出酒后驾驶不当行为而受到重处分。相反,社会服务院方面,尽管曾接到与酒后驾驶查处相关的举报,但却以光州市人权监察专员咨询意见及律师咨询意见等为依据,没有就性犯罪及酒后驾驶相关问题开展全面排查。
目前,光州市出资·出捐机构任职人员的惩戒是依据行政安全部的标准和指引,由各机构按照自身规章进行运作。就公务员而言,无论事件性质如何,侦查·调查事实都会被通报给所属机构;但对于地方自治团体出资·出捐机构等,通报对象仅限于与职务相关的案件,性不当行为或酒后驾驶等不当行为则不会被通报。
Jung议员表示:“不仅是社会服务院和光州女性家庭财团,光州市其他出资·出捐机构也全都处于同样的状况”,“由于侦查·调查事实未通报给所属机构,事实上形成了惩戒的盲区,并进一步导致公职纪律涣散”。
Jung议员接着表示:“要纠正已经松弛的公职纪律,就必须对每年反复出现的不当行为主动分析原因并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并嘱托称:“鉴于其地位相当于公务员,希望切实致力于根除公共机构任职人员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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