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岛郡扩大实施痴呆治疗管理费补助
收入标准由超出120%调整为不超过140%
莞岛郡于31日表示,将实施“扩大痴呆治疗管理费支持项目”,把痴呆治疗管理费的支持对象从原先超过收入标准120%扩大到不超过140%的人群。
扩大痴呆治疗管理费支持项目是为加强社区痴呆照护功能,减轻痴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而推进的。
郡方面通过该项目,计划对痴呆治疗管理费中属于保险给付部分的痴呆药品费用和诊疗费个人自付金额,按每月3万韩元(每年36万韩元)的额度进行补助。
符合支持条件的对象,可在莞岛郡痴呆安心中心登记为痴呆患者并确认是否属于支持对象后,提交含有痴呆治疗成分的药品费用收据等相关材料。
莞岛郡预计,通过扩大痴呆治疗管理费支持项目,享受优惠的对象将比以往进一步增加。
郡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扩大痴呆治疗管理费支持,有助于痴呆的治疗与管理,并减轻痴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