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中心分析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报告:“规模越小,合规率越低”
今年科斯皮上市公司的核心指标平均遵守率仅为一半(50%),低于去年的62%。尤其是按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划分时,核心指标遵守率差异较大。资产在5000亿韩元以上、1万亿韩元以下的上市公司遵守率仅为36%,而资产在2万亿韩元以上的公司的遵守率为63%。
Sam-il PwC治理中心16日表示,近日出版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治理焦点》第25期。报告分析了截至今年5月底已披露企业治理结构报告的488家资产在5000亿韩元以上的科斯皮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并介绍了核心指标的遵守现状及值得关注的启示。
自今年起,按合并财务报表计算总资产在5000亿韩元以上的科斯皮上市公司必须提交企业治理结构报告。由此,这些公司需就股东、董事会、审计机构三大项目下的15项核心指标的遵守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核心指标遵守率整体较去年有所下降。去年的平均遵守率为62%,今年降至50%。从规模来看,过去4年持续上升的资产在2万亿韩元以上企业的核心指标遵守率今年首次出现下降;作为强制披露实施第三年的资产在1万亿至2万亿韩元之间的企业,其遵守率也较上一年有所降低。尤其是今年首次被纳入强制披露范围的资产在5000亿至1万亿韩元之间企业的遵守率仅为36%,显示出上市公司规模越小,遵守率越低的趋势。
报告指出:“不论企业规模大小,核心指标遵守率恶化的原因在于指引修订导致核心指标发生了变化。”此前遵守率最高的两项指标被剔除,而本次新增加的“提供与现金分红相关的可预测性”项目,以及变更后的“是否由外部董事担任董事会主席”项目遵守率偏低,产生了较大影响。不过,即便剔除新增及变更指标,平均遵守率同比也仅上升1个百分点。
按项目来看,“是否采纳累积投票制”的遵守率最低。该项目中,资产在2万亿韩元以上企业的遵守率为5%,1万亿至2万亿韩元企业为1%,5000亿至1万亿韩元企业为2%。所谓累积投票制,是为制衡大股东对经营权的垄断,在股东大会选任董事时,不是按每股一票行使表决权,而是按拟选任董事人数赋予相应数量表决权的一种制度。其次是“外部董事是否担任董事会主席”“在股东大会召开4周前发布召集公告”等项目,多年来遵守率一直偏低。今年新增的“提供与现金分红相关的可预测性”项目,平均遵守率也仅为17%,极为低下。
Jang Ongyun Sam-il PwC治理中心主任表示:“不能仅因为未遵守核心指标就断言企业治理结构存在问题。不过,对于持续遵守率偏低的项目,有必要在分析原因的同时,积极思考既符合该指标制定宗旨、又契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替代性治理装置。”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