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肇事逃逸等罪被移送审判的演歌歌手 Kim Hojung(32岁),在首场庭审中未就控罪的认罪与否表明立场。
10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6单独合议庭法官 Choi Minhye 就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危险驾驶致伤)等罪名被拘捕起诉的金某,以及因涉嫌教唆犯人逃避等罪名的所属公司代表 Lee Gwangdeuk 等人的案件,召开了第一次公判期日。首场公判自开始约12分钟后即告结束。
当日身着黑色西装的金某一瘸一拐地出庭。金某一方的辩护律师表示:“尚未全部完成案件记录的复制和阅卷”,“将在下次开庭时就公诉事实表明立场”。相反,代表李某及经纪公司本部长 Jeon 某等人则对公诉事实予以认可。
金某因涉嫌于今年5月9日晚上11时44分左右,在首尔江南区狎鸥亭路饮酒后驾驶车辆,越过中央线与对向车道一辆出租车相撞后逃逸,并让经纪人 Jang 某代为自首,而被拘捕起诉。
此前否认酒后驾驶事实的金某,在事故发生10天后承认了犯罪行为。警方将包括酒后驾驶嫌疑在内的案件移送检方,但在起诉阶段该嫌疑被排除。检方认为,仅凭事后回推难以确定其酒精浓度数值。
合议庭将金某的下次公判期日定在下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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