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止子公司退出市场而被指不当支援数十名总部人力的乐天七星饮料,在一审中被判处罚金。


乐天七星饮料企业标识。乐天七星饮料提供

乐天七星饮料企业标识。乐天七星饮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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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5单独合议庭法官 Park Byeonggon 以违反《公平交易法》嫌疑,将被诉至法庭的乐天七星饮料株式会社判处罚金1亿韩元。


Park法官表示:“可以充分认定,乐天七星饮料向 MJA Wine 提供人力支援的行为,属于不当向他公司提供人力或以显著优越的条件进行交易,构成《公平交易法》所禁止的行为。”


乐天七星饮料被控于2022年12月遭到略式起诉,罪名为向子公司 MJA Wine 派遣由本公司支付薪酬的26名员工,代为执行会计处理、门店管理、服务费管理、销售结算等本应由本公司完成的固有业务。


法院于去年3月向乐天七星饮料一方发出1亿韩元罚金的略式命令。但由于乐天七星饮料方面不服,申请正式审判,此案由此进入正式审理程序。


此前,此案由公平交易委员会对经营者(法人)提出刑事控告,检方提起公诉而启动。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021年4月认定,乐天七星饮料不当支援已陷入完全资本蚀尽状态的 MJA Wine 使其存续,向乐天七星饮料处以7.07亿韩元、向获得支援的 MJA Wine 处以4.78亿韩元的罚款,并将乐天七星饮料移送检察机关。



不过,公平交易委员会考虑到,当时施行的酒税相关法令限制酒类进口企业不得进行零售销售,而本案系为规避该限制,在相关市场形成的错误业界惯例所致,因此未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提起控告,仅对法人本身进行控告。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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