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判例中变更起诉书…金额由16亿韩元改为17亿韩元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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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篡改文件侵吞土地补偿款而被拘捕起诉的前天安市政府请愿警察的贪污金额有所增加。


24日,大田地方法院天安支院第1刑事部(审判长 Jeon Gyeongho)批准了检方对因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诈骗)等罪名而被拘捕起诉的40岁A某等人的起诉书变更申请。


检方最初以除去通过A某向村民支付的合法补偿金额后的16亿韩元对其提起公诉,但根据“大法院判例认为不得将正常补偿金从侵占金额中排除”的判断,对起诉书进行了变更。


据此,A某从天安市侵吞的金额由16亿韩元增加至17亿余韩元。


由于起诉书发生变更,当天原定宣判被推迟至下月22日。


另一方面,身为请愿警察并在市政府建设道路科工作的A某,被指控于去年虚假制作文件,从天安市分23次领取并侵吞共计17亿韩元的补偿款。


从事农业的六七十岁居民将土地补偿相关文件等交由A某处理,尤其是有一名居民还为换取补偿金发放向其行贿150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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