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作纯研究设施 使用过核燃料和放射性废弃物不得运入
2026年启动建设项目 目标2032年完工
政府已启动高放射性废弃物研究用地下研究设施选址公开征集工作。该研究设施为纯粹的科研设施,将建在与高放射性废弃物处置场分离的独立用地上,在运营过程中绝不会引入任何用过核燃料和放射性废弃物。
产业通商资源部18日表示,将与韩国原子力环境公团一道,启动为获取高放射性废弃物研究用地下研究设施而进行的用地公开征集。
政府此前已在《第二次高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基本规划》(2021年12月)和《高放射性废弃物研究开发路线图》(2024年2月)等文件中,明确提出通过利用研究用地下研究设施来获取废弃物管理技术的方针。
研究用地下研究设施是在与处置设施类似的深度(地下约500米)处,对我国特有的岩体特性和韩国型处置系统性能等进行试验和研究的设施。研究用地下研究设施将建在与高放射性废弃物处置场分离的独立用地上。研究设施内绝不会引入用过核燃料和放射性废弃物。美国、德国、瑞典、瑞士、加拿大、比利时、法国、日本等8个国家目前正在运营或曾经运营过研究用地下研究设施。国内虽然也在原子力研究院用地地下120米深度处运营地下处置研究设施,但由于深度差异,在开展与深地处置相关的研究方面存在局限。
研究用地下研究设施将用于开发适合国内地质环境的处置技术和培养专业人才,也将作为普通民众体验与高放射性废弃物处置场类似环境的设施加以利用。政府计划在《高放射性废弃物管理特别法》制定之后,在推进高放射性废弃物处置场选址、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用在该设施中开发的技术。
为选定研究设施用地,原子力环境公团将另行组建用地选定评估委员会,在此基础上,根据基础地方自治团体提交的申办计划书和现场用地调查结果,对岩种适合性等8个项目进行评估,计划在年内完成用地选定。建设项目拟于2026年启动,目标是2032年最终竣工,运营期限自2030年起约20年。
产业通商资源部和原子力环境公团将于本月25日面向有意向的地方自治团体召开项目说明会。申办意向书受理截止日期为7月19日,申办计划书受理截止日期为8月2日。
产业通商资源部相关人士表示:“高放射性废弃物研究用地下研究设施是在处置设施用地选定之前,为开展技术开发和事前验证处置系统安全性所必需的设施”,“为遵守高放射性废弃物基本规划中37年的路线图,有必要尽快建成研究用地下研究设施,及时获取相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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