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规则新设司法辅佐官兼任规定
自7月1日人事任命起实施兼任任命

大法院通过相关规则的修订,允许专门负责司法行政事务的各级法院事务局长中,具备一定资格的人兼任负责民事执行等业务的司法辅助官。


大法院计划自今年7月1日定期人事调整起,实施事务局长兼任司法辅助官的任命。在民事执行案件等司法辅助官的工作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此举有望有助于实现审判的迅速进行。


首尔瑞草洞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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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表示,15日召开大法官会议,表决通过了新设此类兼任依据规定内容的《司法辅助官规则修正案》。


新设的《司法辅助官规则》第34条(兼任)第4款规定:“任命权者在认为有人事运用上的必要时,可以让所属公务员中已完成司法辅助官培训或者具有司法辅助官工作经历的人兼任司法辅助官。”


据此,大法院计划在7月1日的定期人事中,从各级法院事务局长中选任已完成司法辅助官培训或具有司法辅助官经验者,兼任司法辅助官。


司法辅助官在各级法院负责处理包括不动产拍卖在内的民事执行程序、督促程序、继承的限定承认·放弃、无未成年子女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离婚程序等事务。


司法辅助官制度自2005年开始施行,旨在促进法官对本案的审理更加充实,并通过强化业务专业性,直接提升面向国民的司法服务。


目前,全国法院被任命为司法辅助官的公务员共195名,其中包括2级1人、3级7人、4级187名普通法院公务员。


另一方面,司法辅助官的工作量呈持续增长趋势。尤其是近期高利率经济形势持续,再加上2022年底发生的“全租诈骗”案件等影响,民事执行案件激增。最近还发生了2名司法辅助官不幸去世的令人惋惜的情况。


据法院行政处介绍,民事执行案件从2022年的7万7459件大幅增加到去年的10万1147件。今年截至3月的受理件数为2万9904件,同比增加29%。


在租赁权登记案件方面,2021年为1万2297件,2022年为1万8717件,去年则激增至6万31件。今年截至3月的受理件数为1万8790件,同比增幅达56%。


因此,为了实现由司法辅助官负责的审判业务的迅速审理,大法院当天新设了允许事务局长兼任司法辅助官的依据规定。



大法院表示:“大法院长 Cho Heedae 在就职演说中曾表示,要解开审判迟延问题这团乱麻,需要全体法院成员的帮助,此后各级法院的法院院长也亲自参与审判工作”,“本次司法辅助官规则的修订,是法院成员齐心协力为迅速审判而努力的一个典型事例,也有望在司法辅助官负责的审判业务领域实现更加迅速的审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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