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称“罪行极其恶劣”
请求判处20年电子脚镣令
检方对一名沿着燃气管道潜入他人住宅,殴打并非法拘禁女性的30多岁男性被告,求处重刑。
据法律界2日消息,当天在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法官 Sim Jaewan)进行的结案公判中,检方以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的特殊强盗强奸等嫌疑,对被拘捕起诉的30多岁男性A某求处有期徒刑30年。
此外,检方还请求合议庭对A某下令佩戴电子脚镣20年。检方就求刑理由表示:“A某事先周密策划,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作案手段也极为残酷和残忍”。
A某因涉嫌于去年12月9日凌晨2时30分许,在仁川市南洞区一处多户住宅内殴打并非法拘禁20多岁女性B某后,企图实施性侵而被起诉。调查结果显示,A某在案发前一天在住宅区一带徘徊时,将外墙安装有燃气管道的多户住宅选为作案目标,并翻找信箱,锁定了一户单身女性居住的住处。
据悉,A某沿着燃气管道爬上该多户住宅2层,偷偷潜入B某家中,等待B某回家后企图实施性侵,并将其非法拘禁至清晨。B某在被拘禁7小时后,冲到玄关打开房门,高喊“救命”,邻居随即向警方报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